一、项目名称: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定点供应商库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4-1637)项目,于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二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营运客车(1包)评审结果:
序号 |
入库候选人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山东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 |
3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 |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
6 |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
7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8 |
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 |
公交车(2包)评审结果:
序号 |
入库候选人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山东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 |
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 |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
6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校车(3包)评审结果:
序号 |
入库候选人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山东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 |
3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6 |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
校车(3包)备选入库单位: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
新能源客车(4包)评审结果:
序号 |
入库候选人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山东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 |
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6 |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
新能源客车(4包)备选入库单位: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下午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