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本月我区各有关执法部门加强了对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区农业局本月对我区杭州苕溪屠宰有限公司、杭州创浙畜禽屠宰有限公司等场所内的畜牧尿样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检测,共抽检274头,合格率为100%;并对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乔司街道、运河街道、良渚街道、崇贤街道、闲林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仓前街道、径山镇、瓶窑镇、塘栖镇、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了抽检,共检测1975批次,合格率为100%。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19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余杭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2019年6月,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6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36%。其中,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及不合格指标等信息: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沈信根食品经营部(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场2-1-176、177号)销售的1批次蜜饯(香草榄)二氧化硫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王大育水产商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2街76、77号)销售的1批次水产品(七彩贝)孔雀石绿不合格。杭州中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枉山社区2幢)生产的1批次电汽两用蒸饭柜非正常工作。杭州海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石大路160号)生产的1批次电热蒸饭柜非正常工作,标志和说明、机械强度、接地措施等不合格。杭州方罄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15组南扒山110-2号)生产的1批次电热蒸饭柜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接地措施等不合格。杭州杰富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171号8楼801室)生产的1批次直饮水机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不合格。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洁艾清餐饮具消毒服务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鸬鸟山沟沟74组130号)生产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对于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为切实保障夏季食品安全,本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检测箱和流动检测车在日常巡查、监管、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同步复合比对检测工作。本月共复合比对各类食品1703批次,涉及场所76家,其中农贸市场70家,抽检1623批次;农批市场1家,抽检40批次;超市及商场5家,抽检40批次;经检测发现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94%。
近期误食毒蘑菇引发食物中毒的事件高发,为防控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提醒广大群众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1、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的办法是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2、各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3、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