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丰榕招字[2022]006号
预算金额464.5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0591-8593038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 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长乐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03日 1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预算金额 ¥464.5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5930381
采购单位 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前进路1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工 、 0591-6350673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工、0591-8593038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丰榕招字[2022]006号

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预算金额:464.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4.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

采购、安装及调试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人为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效沉淀池及配套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464.58万元。

2.3 供货地点: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现场

2.4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完成高效沉淀池成套系统、PAC制备及投加系统、PAM制备及投加系统安装,安装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调试

2.5 本次招标范围

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概况: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万m3/d,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47737m2,污水厂为地上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以环评批复要求为准)。采用的主要工艺方案包括:预处理工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处理工艺:改良型AAO工艺+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工艺: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艺:污泥浓缩池+调理池+厢式隔膜压滤机。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高效沉淀池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主要包括①高效沉淀池成套系统内的所有设备供货(中间提升泵、电动葫芦等起吊装置除外)及大部分工艺管道、所有设备的配件附件、紧固件、质保期以及质保期满后1年内所需备品备件、电仪自控系统、现场操作箱至各用电设备之间的强弱电电缆、各类相关仪表、专用工具的供货,以及现场安装并调试、技术咨询、设计交流、优化设计、设备安装导图、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及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②PAC制备及投加系统、PAM制备及投加系统的所有设备及所有设备的配件附件、紧固件、质量保证期及质保期满后1年内所需备品备件、电仪自控系统、现场操作箱至各用电设备之间的强弱电电缆、各类相关仪表、专用工具的供货以及现场安装并调试、技术咨询、设计交流、优化设计、设备安装导图、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及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及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的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达到相应要求。在高效沉淀池成套系统、加药系统(PAC和PAM)的保证测试和缺陷责任期内,对高效沉淀池系统对应承包内容的运行指导和维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范围内的大部分工艺管道指:接入高效沉淀池的进水管、连接至反硝化滤池的出水管、污泥回流管和剩余污泥管直埋部分(沉淀浓缩池至污泥泵房的污泥管,出沉淀浓缩池池壁1m)、过水池至絮凝反应池的DN800管、放空管及构筑物内所有预埋套管土建施工方实施其余各系统的所有管道。高效沉淀池各类管道的分界面在建构筑物外轮廓向内1m处

2.6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另册提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范围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制造商的,应提供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授权证书原件。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类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的认证证明。

3.1.4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至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具有①至少5年的高效沉淀池供货业绩;②在中国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性能保证)具有5万m3/d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2个竣工验收后成功运行3年以上。

上述3.1.4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序号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用户证明至少须列明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序号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须列明处理规模、成功运行年限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若无验收报告的,应提供最终用户证明并在最终用户证明中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上述资格业绩可为投标人取得的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其本次投标拟供货品牌的制造商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业绩

2)证明材料中高效沉淀池(加介质)、高密度沉淀池、高效澄清池等工艺系统的名称均可予以认定。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财务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需附投标人近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②投标方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⑤安装单位的要求:

1)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二)未按规定擅自变更或退场的。

3)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擅自变更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只允许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确定制造商或集成商为牵头方;(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3 日至20228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以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829900分,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前进路160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邮 编: 350014 邮 编: 350013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0591-63506738 电 话: 0591-85930381

传 真: / 传 真: 0591-8758261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电话:0591-635068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只允许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制造商或集成商与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确定制造商或集成商为牵头方;(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至 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将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更改为:“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谢村前进路160号        

联系方式:黄工 、 0591-6350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郑工、0591-85930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591-8593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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