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XTSP-2022-0212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最低限价(万元) |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300.00 (指实验室现有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根据项目需求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或购买新设备)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与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并在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及CA认证。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14 时30分。(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于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 21日 15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同步发布。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萍、邓双
2、电话:0731-28282205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67324182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7栋(生命伟业)3楼
联 系 人:李萍、邓双
电 话:0731-28282205
采购文件附件: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GPZ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doc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doc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最低限价(万元) |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300.00(指实验室现有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根据项目需求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或购买新设备)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 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项目名称 | 华研实验室运营管理合作方招标项目 |
第2.1款 |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李萍、邓双电 话:0731-28282205 |
第2.2款 | 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招标人: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8673241824 |
第2.3款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区7栋(生命伟业)3楼联 系 人:李萍、邓双电 话:0731-28282205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招标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3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低限价 | 300万元(指实验室现有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根据项目需求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或购买新设备)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 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4-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6、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会计制度。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声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公章) | 无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
第18.1款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第 20.1 款 |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以招标公告为准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以招标公告为准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开标一览表中内容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综合评分排序前3名 |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八、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2 | 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3 | 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5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6 | 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7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8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声明 | 符合第二章第14.1款要求 |
9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17.1款要求 |
10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13条要求 |
11 |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14.3、18.1、18.2款要求 |
结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第5.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综合评分排序前3名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其他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 其他条款 | 是否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6 | 其他条款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结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25分) | 投标报价 | 2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基准价)×价格权值。 |
2 | 技术部分(45分) | 运营管理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核心技术研发、合理化建议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可实施性强的,计15分;方案较为完整、但稍有欠缺的,计10分;方案较差、完整性不强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 技术部分(45分) | 经营性收入费用测算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本运营项目经营性年收入及费用测算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计10分;方案较为完整、但稍有欠缺的,计7分;方案较差、完整性不强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 技术部分(45分) | 投资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成立合资运营公司的投资方案(含投资规模、投资项目、投资期限等)及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善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计10分;方案较为完整、但稍有欠缺的,计7分;方案较差、完整性不强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 技术部分(45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能准确把握本次运营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评审,对项目理解深刻,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完善,综合评价为优的,计10分;对本次运营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把握程度一般,对项目的理解一般,应对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完善,综合评价为良的,计7分;对本次运营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把握有欠缺,对项目的理解不全面,应对措施欠科学、合理、完善,综合评价为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3 | 商务部分(30分) | 服务团队 | 20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运营项目制定的团队人员组织架构方案及配备的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评审,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安排合理、科学的计10分,安排较合理、较科学的计7分,安排欠合理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3 | 商务部分(30分) | 服务团队 | 20 | 投标人拟派驻团队人员,其中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机械设备或工科类),在本投标单位有2年工作经历的计2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机械设备或工科类),在本投标单位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计5分。2、研发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其他不计分。3、财务具有高级经济师的计1分,其他不计分。4、人力资源具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计1分,其他不计分。注:拟派驻的团队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3 | 商务部分(30分) | 类似业绩 | 8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8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的运营管理,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高计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3 | 商务部分(30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没有缺漏项,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100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资格审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报价 | 小写:元人民币整大写:元人民币整 | ||
服务期限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签章(或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签章(或签名): |
企业声明 |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签章或签字,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表格仅适用于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单位公章: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第二章第3.1款 | |||||
第二章第3.2款 | |||||
.... | |||||
.... | |||||
第五章采购需求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开具发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签章(或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申明 | 我公司参与的项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内容,本人均予认可。签章(或签名): |
企业声明 |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签章或签字,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表格仅适用于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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