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大华政采[2022]07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2-11450
三、项目名称
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食品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恒升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52街坊智绘城第2、3号楼2号楼单元11层16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84.46(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食品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食品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食品科技楼建筑设施安全维修与改造;(2)消防设施维修与改造;(3)实验室通风管道改造工程。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吕志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黎燕,刘萌,刘莉,柯于猛,刘全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22
2、评审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7折收取
2、收费金额:1.1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方式:027-8392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027-82655075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定稿--政采076--轻工大学常青食品科技楼-磋商文件202208011.pdf定稿--政采076--轻工大学常青食品科技楼-磋商文件202208011.pdf
序号 | 条款 | 内容 |
1 | 采购人 | 武汉轻工大学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7-8392311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联系人:刘雅娜联系电话:027-82655075 |
3 | 项目名称 | 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食品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改造工程 |
4 | 采购内容 | 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食品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食品科技楼建筑设施安全维修与改造;(2)消防设施维修与改造;(3)实验室通风管道改造工程。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5 | 承包方式 | 综合单价合同 |
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 合格 |
8 |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合格 |
9 | 预算金额 | 财政性资金,280万元。 |
10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1 |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 |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比如新成立的企业等),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完成本次项目供应商承包资质、技术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 | ||
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 ||
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可进行合同分包,若进行合同分包,分包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
12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3 | 报价方式 | 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 |
14 | 磋商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7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其中:成交服务费提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账号:200631582010013大额行号:402521001011同城行号:878198 |
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 |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开、竣工日期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规模 | 合同价格(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项目负责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规模 | 合同价格(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