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wz023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工0551-6900905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6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电客车第一次架修委外
原项目编号:2024BFFWZ02356
原公告日期:2024-10-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电客车第一次架修委外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023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商务部分
序号
招标文件条文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简述
澄清问题简述
澄清建议
回复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
城市轨道交通定义: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
根据业内共识及相关资料定义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单轨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自动导向轨道(APM)系统、导轨式胶轮电车系统、磁浮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单轨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自动导向轨道(APM)系统、导轨式胶轮电车系统、磁浮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修改为:“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单轨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自动导向轨道(APM)系统、导轨式胶轮电车系统、磁浮系统。”
2.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8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电客车架修及技术改造服务质保期结束止,其中2025年1月须开始首列电客车架修,并于2027年10月前完成45列电客车架修委外及技术改造服务,质保期为电客车架修技术改造服务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预计2892日历日)。
根据用户需求书11.1质保服务定义“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
建议与用户需求书描述保持一致,修改为“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预计2892日历日)。”
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全文有关质保期的表述统一按“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技术改造服务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执行。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条服务期限
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电客车架修质保期结束止,其中2025年1月须开始首列电客车架修,并于2027 年10月前完成45列电客车架修委外及技术改造服务(需结合列车运营公里数和相关标准实时调整架修计划)。质保期为电客车架修预验收及技术改造服务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
根据用户需求书11.1质保服务定义“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
建议与用户需求书描述保持一致,修改为“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
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全文有关质保期的表述统一按“质保期为每列电客车架修技术改造服务预验收合格后60个月”执行。
4.
用户需求书附件8第3条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有不少于3个项目的批量、成熟新造或改造业绩,每个项目不少于10列车,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需提供改造业绩证明(改造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
相关供货方业绩要求满足资质要求
建议改为投标人或供货方需有不少于3个项目的批量、成熟新造或改造业绩,每个项目不少于10列车,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需提供改造业绩证明(改造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
同意修改意见。
5.
用户需求书附件9第4.1条实施要求
投标人需有不少于3个项目的批量、成熟新造或改造业绩,每个项目不少于10列车,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需提供改造业绩证明(改造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
相关供货方业绩要求满足实施要求
建议改为投标人或供货方需有不少于3个项目的批量、成熟新造或改造业绩,每个项目不少于10列车,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需提供改造业绩证明(改造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
同意修改意见。

 
技术部分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文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简述
澄清问题简述
澄清建议
回复
1.
用户需求书1.2.2
对蓄电池进行清洗及充放电作业;
经与丰日蓄电池厂家沟通,清洗易导致排气阀进水
建议改为对蓄电池进行清洁及充放电作业;
同意,对蓄电池进行清洁及充放电作业,不再进行清洗
2.
用户需求书4.4.1
(6)提供CUBE阀检测报告
经核实合肥3号线列车无CUBE阀,核实规程后应为辅助控制模块
建议改为提供辅助控制模块检测报告
同意,改为辅助控制模块
3.
用户需求书6.14表16 PIS、FAS系统架修内容及要求29、30硬盘坏道检查
检查硬盘是否存在坏道或碎片文件等。
检查PCU中央控制器,录音模块闪存卡情况。
经核实无pis软件可以检查硬盘坏道或碎片文件
建议改为查看监控存储功能是否正常,列车预录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不同意,按原规程执行。此条根据维护手册要求,需检查并保养所有硬盘等存储介质。
4.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24车间电源供电模式下功能检查
列车在车间电源供电模式可正常唤醒激活
对场地有要求。目前架大修项目不进行车间电源的测试,如日常维保过程中也会使用车间电源功能,不需在架修中做此测试,采用验证车间电源逻辑的方法进行。
建议改为将MP1车接地开关Q1、Q2置[Ⅱ1 I]位即[车间电源位]并关好接地开关操作门。点击DDU辅助界面观察接地隔离开关状态
同意修改意见。
5.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28升弓功能检查
1)受电弓升弓平稳,接触良好,网压表显示正常;
该项目无网压表表具,可在DDU上查看网压。
 
建议改为在DDU上查看网压。
 
同意。改为受电弓升弓平稳,接触良好,DDU上查看网压显示正常
6.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00开关门时间测试
开关门时间标准为:开门时间3±0.5s;关门时间3±0.5s。
新造及维护手册开关门时间要求为3.5±0.5s
建议改为开关门时间为3.5±0.5s
同意修改意见。
7.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06开关门时间测试
单车强制冷、制热试验符合要求。
新造无强制冷及制热试验,维护手册也无此项要求
建议改为做强制冷(打至测试位)
同意修改意见。
8.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08空调出风口温差试验
同车厢不同空调机组温差、同一空调不同出风口温差符合要求。
无出风口温差试验标准,且新造项目无此要求
建议取消。
同意修改意见。
9.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21压力开关动作值
停放制动压力开关、紧急制动压力开关动作的压力值符合要求。
停放制动压力开关动作值测量意义不大且操作繁琐,目前厂内的新造项目均已取消该项点测试,架大修项目亦无此要求
建议可通过操作停放制动隔离塞门,观察是否正常排气,简化要求。紧急制动压力开关可进行测试(采用缓慢排气的方法实现)。
同意修改意见。
10.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22、123 ATC隔离功能测试
1.将一端TC车ATCIS打至隔离位,查看ATPFK得电。
2.将ATCIS打至正常位,查看ATPFK失电。
得失电状态相反
1.将一端TC车ATCIS打至隔离位,查看ATPFK失电。
2.将ATCIS打至正常位,查看ATPFK得电。
不同意,按原规程执行,该项点来源于新车调试项点
11.
用户需求书6.16表18  车辆调试内容及要求163扩展供电功能
一个辅助逆变器未能正常工作时,扩展供电功能正常。
从原理图上看,该项目无扩展供电,未配备接触器等。
建议删除
不同意,按原规程执行,该项点与原理图一致
12.
用户需求书附件九  2.2
LCU之间可通过以太网/CAN总线进行数据交互,网络通讯采用冗余设计,将LCU运行状态信息汇集至TC车LCU-HMI或TCMS的HMI进行显示;
 
根据目前我司的LCU统型方案,各台LCU之间原则上将不再设置CAN内网。同时,本次改造不涉及需要通过LCU的CAN内网传输的控制功能信号,且所有新增的LCU将接入整车通信网(MVB网)和维护网(以太网),MVB通信网是有冗余功能的。
建议改为LCU之间可通过MVB总线进行数据交互,网络通讯采用冗余设计,将LCU运行状态信息汇集至TC车LCU-HMI或TCMS的HMI进行显示。
不同意,按原规程执行
13.
用户需求书附件九  2.2 LCU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GIO板 控制器芯片
建议加上VIO板卡,不然会少一种板卡配置。
改为GIO/VIO板 控制器芯片。
同意修改意见。
14.
用户需求书附件九  4.2 序号4
照明系统控制电路测试
LCU改造不涉及照明系统。
建议删除此条测试要求。
不删除。

 
第二部分:招标人澄清部分
一、关于走行部在线监测技术改造资质要求在用户需求书中描述不一致问题进行澄清:
“描述一:2.架修及技术改造服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2)技术改造工作内容包含3号线45列车LCU升级改造及增设走行部在线监测两项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方案须提前通过招标方同意。原则上,提供设备至少具有3个以上成熟应用的改造业绩。”
“描述二:22.附件8合肥轨道3号线走行部在线监测改造用户需求书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有不少于3个项目的批量、成熟新造或改造业绩,每个项目不少于10列车,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需提供改造业绩证明(改造合同或用户使用报告)。”
“描述三:22.附件8合肥轨道3号线走行部在线监测改造用户需求书 4.2.5.1.总体要求: c)系统应成熟可靠,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至少1条线路已运营车辆上改造加装走行部车载监测系统的工程化应用经验,并通过正线运营超过2年以上的正线载客运营或者一个架修周期的应用考核,需提供已运营车改造加装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加盖最终用户印章)。”
统一按照描述三:“系统应成熟可靠,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至少1条线路已运营车辆上改造加装走行部车载监测系统的工程化应用经验,并通过正线运营超过2年以上的正线载客运营或者一个架修周期的应用考核,需提供已运营车改造加装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加盖最终用户印章)。”标准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551-6900905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44、66223831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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