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报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9.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jzb-hf2023-20
预算金额89.95万元
招标公司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韬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登峰191861982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 报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JZB-HF2023-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报装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9.958059 万元,招标人 为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89.958059 万元,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 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报装工程(1.跳鱼坎大桥报装:箱变(250KVA 及相 关配套设施、2.凤桥报装:箱变(200KVA 及相关配套设施、3.龙桥报装:箱变(200KVA 及 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不限于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卸载、施工安装、验收、税金等,详见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 报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景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业扩 报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且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 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 证或岗位证书;
6.3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 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 施办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 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 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 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 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 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6.4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5 近 3 年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现场(湖北逸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领取,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社会保险局右侧房屋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社会保险局右侧房屋三楼)七、其他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 2 号思源小区三楼 联 系 人:谢韬
电 话:150272128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房屋三楼 联 系 人: 田登峰
电 话: 19186198263
电子邮件: 7720539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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