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 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招标编号:LNJJ202307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7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
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
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9.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0.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0.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
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名
1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无
1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一、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资格
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支持线上报名(邮件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将招
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
工支行;帐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汇款凭证(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按照顺序扫描
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jj88566@163.com),邮件主题“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
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
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
特 802 室)
七、其他
投标邀请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委托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目(招标编
号:LNJJ20230731)采用邀请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
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阜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目 1.2 服务地点:1.
阜新市解放广场 2.阜新市高铁站
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4 项目预算:合同期间预算总额 18.7 万元。其中阜新市解放广场 LED 预算 13 万元、阜新
市高铁站隔离带广告牌预算 5.7 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
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6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8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2.1.9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2.4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
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赔、
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名
2.6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无
2.7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支持线上报名(邮件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辽宁金建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帐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汇款
凭证(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
构邮箱(lnjj88566@163.com),邮件主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阜
新市分行消费贷产品广告布放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
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
铁西新玛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单一来源采购说明及原因
本项目于 2023 年 0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1 日、2023 年 0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发布 2 次公开招标公告,报名合格供应商如下:阜新市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 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经
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
式采购。本项目将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阜新市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其他补充事宜:现予公示 3 天,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
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甲 430 号
联 系 人:孟猛
电 话:0418-3891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
联 系 人: 杨添舒、徐帅
电 话: 024-31086855-805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