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全市系统信息化设备日常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6年盐城市公司全市系统信息化设备日常运维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实施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6年盐城市公司全市系统信息化设备日常运维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2024—2026年盐城市公司全市系统信息化设备日常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约36万元。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市公司本级终端计算机(420多台、打印机(120多台、网络设备、音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机终端及打印机周边设备运维服务事项:完成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打印机外设的安装和故障处理。

2网络接入运维服务事项:诊断、处理局域网故障。

3)音视频会议系统运维事项:做好音视频设备运维和会议系统联调工作

4机房及设备间运维服务事项:做好机房和设备间的巡检工作;诊断与报修机房弱电设备故障;协助安装、拆除机房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2、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每季度对各分公司(东台、大丰、建湖、阜宁、射阳、滨海、响水)设备间及相关信息化设备开展巡检和维护工作。

2.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4服务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本级及其区县分公司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服务年度末,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合格,中标人继续为招标人服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改进服务或解除合同。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和现场技术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同时加盖劳动保险部门有效印章)。投标人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2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仟元整(¥:60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汇票、本票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行:/,账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银行转账回单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转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张女士,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48号6楼605室),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交纳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15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办公楼辅楼二楼会议室;

7.3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

编:224000

人: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48号608室

编:224000

人:颜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