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皇宫湖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c-86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7-2615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情18699765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皇宫湖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86 
    项目名称:皇宫湖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皇宫湖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方式:0997-2615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众恒·城市绿洲2栋一单元804室
联系方式:18699765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情
电 话:18699765591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 初设 9.26 定稿.pdf
17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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