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七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竞价公告
金额
2.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1n2024j016
预算金额2.63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39500058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3年第七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 |||
项目编号 | 350201N2024J016 | |||
交易方式 | 竞价 | |||
是否经过评估 | 是 |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 | |
交易实施主体 |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周先生13950005827 | |||
资格条件 | 一、非特定标的: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3、本次招租的商业店面,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二、特定标的: 标的29、标的30、标的31、标的59设定为特定标的,租赁业态设定为商业,招租条件设定及竞价人资格设定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12日9:00-2024年4月18日17:00 | |||
报名及竞价网址 | http://120.41.41.16:9101/(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 | |||
保证金账户名 | 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 |||
账号 | 35101553001050003080 |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槟榔支行 | |||
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8日17:00 (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 |||
看样时间 | 2024年4月11日-12日 (即日起预约看样)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周先生13950005827 | |
现场咨询时间 | 2024年4月15日9:00-12:00 | 现场咨询地址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21 | |
异议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 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592-5110110) | |||
投诉受理单位及 联系方式 |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968383) | |||
其他披露事项 |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 1、《竞价协议书》;2、《竞价清单》;3、《房屋租赁合同商业(样稿)》;4、《商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竞价申请: 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报名人需登录可信身份认证管理平台(http://ra.jdsafe.com/web/#/index)办理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有效期内登录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http://120.41.41.16:9101/)上传所有签章报名材料及电子签章确认《竞价协议书》(具体详见本信息公告附件《竞价协议书》第四条中关于“竞价申请”条款》)。 三、1、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中标人签订该批次房屋租赁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明已知悉该情况,如拟经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才能经营的项目,请不要参加本次竞拍。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向交易实施主体提出任何诉求,且竞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中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我司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中标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4、竞价清单中店面备注内容为温馨提醒,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注:此处现状特指租赁房屋交接时的现状,目前非空置房屋交接时的现状为原承租人搬离并拆除其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后的状态)、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5、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装修/改造/设备安装方案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交易实施主体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申请取得相关批文批件后方可施工。但交易实施主体的同意并不免除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应事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承租人保证其装修/改造的合法合规性,按有关规定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租赁房屋经营及装修/改造需要的审批手续,交易实施主体不承担任何有关承租人未能通过相关审批及验收的责任。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涉及对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造原房屋隔墙/楼梯/楼板/卫生间等)的改造或破坏,交易实施主体将视承租人装修/改造情况酌情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对同标的内租赁房屋原结构或设备设施改造或破坏的,同等视装修改造情况收取装修恢复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竞价协议书》中约定; 6、承租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意向标的是否符合其业态规划,进行充分了解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意向标的开办承租人规划的业态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相关证照等。经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如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等行为,导致周边居民信访,且拒不整改的,将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7、租赁期间,不排除存在相关方于店面周边公共区域增设公共设施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在店面周边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摆放健身器械等。由于部分项目店面前道路已改造并铺设透水砖,属地物业恐不允许车辆开至店面门口,具体情况请咨询各项目属地物业。 8、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最终中标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9、竞价成交后,最终中标人需按相应标的成交总额,依据《竞价协议书》第八条“成交价款、竞价佣金”约定标准向拍卖代理机构支付竞价佣金。 10、本批次合同拟生效时间2024年5月1日。 四、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无免租期,标的成交价为第一年度月租金,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最终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 |||
备注 | 以上资料及数据除《竞价协议书》外,均由业主提供,代理机构仅对其摘要披露,竞价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
竞 价 清 单
【2023年第七批保障房配套商业招租】
标的 序号 | 所在社区 | 待租标的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租金底价 (元/月)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 | 租赁业态 | 备注 |
01 | 湖边花园A区 | 金益三里10号119 | 52.76 | 2638 | 17400 | 130 | 本次招租的商业店面,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水表因欠费已暂停供水并产生一定滞纳金,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上述费用需由中标人承担,具体请咨询属地物业。 |
02 | 金益三里10号120 | 41.48 | 2074 | 13700 | 100 | |||
03 | 金益三里16-102 | 88.36 | 3976 | 26300 | 200 | |||
04 | 金益三里16-101 | 108.9 | 4901 | 32400 | 250 | |||
05 | 新阳居住区 二期 | 孚莲一里405号 | 23.54 | 1106 | 7300 | 55 | ||
06 | 孚莲一里410号 | 107.9 | 6798 | 45000 | 330 | |||
07 | 孚莲一里453号 | 55.5 | 3996 | 26400 | 200 | |||
08 | 孚莲一里629号 | 61.07 | 4947 | 32800 | 250 | |||
09 | 孚莲一里630号 | 61.07 | 4947 | 32800 | 250 | |||
10 | 祥平地铁社区一期 | 祥和一里42号102 | 163.78 | 2293 | 15200 | 110 | ||
11 | 祥和一里42号109 | 161.69 | 2264 | 15000 | 110 | |||
12 | 祥和一里42号114 | 52.29 | 1464 | 9700 | 70 | |||
13 | 黎安居住区 | 黎安二里2-110 | 101.63 | 1728 | 11400 | 85 | ||
14 | 湖边花园B区 | 龙湫二路1号 | 55.67 | 4454 | 29500 | 220 | ||
15 | 新店地铁社区 林前综合体 | 宋洋二里23号109单元 | 49.05 | 3434 | 22700 | 170 | ||
16 | 宋洋二里29号105单元 | 27.95 | 1873 | 12400 | 90 | |||
17 | 围里公寓 | 县后东一里19号103 | 172.88 | 10200 | 67600 | 500 | ||
18 | 洋唐居住区 三期 | 洪前南里1号108单元 | 43.66 | 1834 | 12100 | 90 | ||
19 | 洪前南里1号110单元 | 50.83 | 2135 | 14100 | 100 | |||
20 | 洪前南里2号104单元 | 47.24 | 1984 | 13100 | 100 | |||
21 | 洪前南里2号105单元 | 46.05 | 1934 | 12800 | 95 | |||
22 | 洪前南里2号106单元 | 48.86 | 2052 | 13600 | 100 | |||
23 | 洪前南里2号108单元 | 61 | 2562 | 16900 | 130 | |||
24 | 洪前南里10号101单元 | 63.36 | 2534 | 16800 | 130 | |||
25 | 洪前南里10号107单元 | 94.24 | 3770 | 24900 | 185 | |||
26 | 洪前南里13号103单元 | 56.56 | 2376 | 15700 | 120 | |||
27 | 洪前南里13号104单元 | 55.15 | 2316 | 15300 | 110 | |||
28 | 洪前南里13号105单元 | 69.63 | 2785 | 18400 | 140 | |||
29 | 洪前南里13号2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6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7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8单元 | 922.11 | 14754 | 97800 | 730 | 商业 | 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 |
30 | 洪前南里13号3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6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7单元 | 922.84 | 11074 | 73400 | 550 | 商业 | 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 |
31 | 洪前南里13号4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6单元 | 820.19 | 8202 | 54300 | 400 | 商业 | 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 |
32 | 洋唐居住区 三期 | 洪前南里21号108单元 | 50.24 | 2110 | 13900 | 100 | 本次招租的商业店面,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
33 | 洪前南里29号106单元 | 57.16 | 2401 | 15900 | 120 | |||
34 | 新店地铁社区二期 | 东界东里2号101单元 | 32.83 | 1116 | 7300 | 55 | ||
35 | 东界东里2号102单元 | 48.51 | 1649 | 10900 | 80 | |||
36 | 东界东里2号103单元 | 46.62 | 1585 | 10500 | 80 | |||
37 | 东界东里2号104单元 | 42.1 | 1431 | 9400 | 70 | |||
38 | 东界东里2号105单元 | 50.86 | 1729 | 11400 | 85 | |||
39 | 东界东里2号106单元 | 125.08 | 4003 | 26500 | 200 | |||
40 | 东界东里2号107单元 | 45.96 | 1563 | 10300 | 75 | |||
41 | 东界东里2号108单元 | 43.72 | 1486 | 9800 | 70 | |||
42 | 东界东里2号109单元 | 42.6 | 1448 | 9600 | 70 | |||
43 | 东界东里2号110单元 | 41.08 | 1397 | 9200 | 70 | |||
44 | 东界东里2号111单元 | 29.15 | 991 | 6500 | 50 | |||
45 | 东界东里2号112单元 | 29.15 | 991 | 6500 | 50 | |||
46 | 东界东里2号113单元 | 45.2 | 1537 | 10100 | 75 | |||
47 | 东界东里2号114单元 | 56.85 | 1933 | 12800 | 95 | |||
48 | 东界东里6号101单元 | 33.43 | 1137 | 7500 | 55 | |||
49 | 东界东里6号102单元 | 59.81 | 2034 | 13400 | 100 | |||
50 | 东界东里6号103单元 | 60.6 | 2060 | 13600 | 100 | |||
51 | 东界东里6号104单元 | 61.77 | 2100 | 13900 | 100 | |||
52 | 东界东里6号105单元 | 60.67 | 2063 | 13600 | 100 | |||
53 | 东界东里6号106单元 | 60 | 2040 | 13500 | 100 | |||
54 | 东界东里6号107单元 | 51.07 | 1736 | 11500 | 85 | |||
55 | 东界东里6号108单元 | 58.14 | 1977 | 13100 | 100 | |||
56 | 东界东里6号109单元 | 56.12 | 1908 | 12600 | 95 | |||
57 | 东界东里6号110单元 | 36.98 | 1257 | 8300 | 60 | |||
58 | 东界东里6号111单元 | 58.38 | 1985 | 13100 | 100 | |||
59 | 东界东里7号101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2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3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4单元 | 409.78 | 13314 | 88200 | 660 | 商业 | 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 |
60 | 东界东里28号112单元 | 16.53 | 1157 | 7600 | 55 | 本次招租的商业店面,仅允许经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备注:
1、租赁期限:
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无免租期;
2、租金收取方式:
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物业费:
物业费与公维金请自行到各属地社区咨询,且以属地物业实际缴收为准。
4、如项目存在店面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隔油池、电梯等),承租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上述设施设备的,请自行与属地物业联系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5、特定标的:
标的29、标的30、标的31、标的59设定为特定标的,招租条件设定及竞价人资格设定详见《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6、友情提示:
(1)本批次所有标的均无免租期;竞标人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时间预约、参加看样,对租赁物周边环境是否允许停放车辆、从事洗车美容等汽修业态或存放生产物资、物料的,需自行考量并向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前咨询了解,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竞标人拟对租赁房屋有装修(改造)意向,应在竞标前自行与属地城管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在取得城管同意后方可经营施工,若未事先与属地城管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导致造成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执法单位罚款、要求恢复原状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我司概不负责。
7、在竞价结束后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交房手续前,中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进入中标店面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堆放物品或材料、提前开展任何形式装修(含铺砖、刷白、砌墙、管线改造铺设等)等任何使用店面的行为。如有发现,我司将视为严重违反《竞价公告》及《竞价协议书》相关约定,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最终中标人资格、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等措施。
8、竞价清单中店面备注内容为温馨提醒,不作为店面所有瑕疵的展示。竞价人须自行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现状、周边环境、物业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察看及充分了解。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合同,且无权要求招标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特定标的条件说明》
标的 序号 | 所在社区 | 待租标的 | 招租条件设定 | 竞价人资格设定 |
29 | 洋唐居住区三期 | 洪前南里13号2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6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7单元、洪前南里13号208单元 |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业态: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1)竞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
30 | 洪前南里13号3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6单元、洪前南里13号307单元 |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业态: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1)竞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 |
31 | 洪前南里13号401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2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3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4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5单元、洪前南里13号406单元 |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业态: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1)竞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 |
59 | 新店地铁社区二期 | 东界东里7号101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2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3单元、 东界东里7号104单元 |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收取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3)租赁业态:商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完全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不会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业;不会使用明火(原设计已保有且招标人同意的除外)或会产生油烟扰民的餐饮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行业、活禽贮存及宰杀相关业务)。 | (1)竞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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