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9.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kst22-b112
预算金额99.22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54-87123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6: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预算金额 ¥99.2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采购单位 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范生 0754-87924383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0754-87123068

项目概况

“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2-B112

项目名称:“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2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

2、项目内容:“汕头呼援通”(潮南呼援铃)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1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922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2200.00元。

4、服务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手持资料直接购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2)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        

联系方式:范生 0754-87924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54-871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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