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郝运宁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仁康0317-20109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沧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②规模:详见文件内容;③建设地点:沧县高铁新区;③资金来源:沧县财政资金;④工程质量: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⑤标段划分:2个标段,施工1-5标段为监理一标段,施工6.7.8.10标段为监理二标段。⑥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09:30至2023-12-15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警苑小区12-2-401邮编:/邮编:/联系人:郝运宁联系人:许仁康电话:0317-3565756电话:0317-2010961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程安排项目名称沧县高铁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1100000190A06530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3-12-0809: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2-1509:30提问开始时间2023-12-0809:30提问截止时间2023-12-1909:00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12-0809: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910:00开标时间2023-12-2910:00是否报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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