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中选份额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四川吉视音视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88,205.00 |
13% |
99,671.65 |
100%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成都搏睿科技有限公司 |
88,155.00 |
13% |
99,615.15 |
备选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成都奥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97,060.00 |
13% |
109,677.80 |
备选 |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如下:
应答人名称 |
否决应答依据条款 |
绵阳源虹电子有限公司 |
1、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和盖章”的要求; 2、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企业资质”的要求; 3、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控股、管理关系”的要求; 4、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要求。 |
四川恩瑞宏元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
应答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详细评审的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