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230.1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53a00424001400
预算金额5230.16万元
招标公司云龙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鑫粼1991292419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安133687174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5650.74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06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0872-5521278)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开评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龙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杨鑫粼 |
办公电话: | 199129241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文安 |
办公电话: | 13368717465 | 移动电话: | 1336871746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400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7 09:00 |
开标地点: | 云龙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230.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招标条件 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龙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B53A00424001400)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龙县中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渣场(库)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1#~4#渣场整治工程,主要包含清挖及运输工程、阻隔填埋工程、封场工程、整形绿化工程等五项分项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1)在5#渣场B区和预留地新建阻隔填埋场(下文简称5#阻隔填埋场), 回填完成后并针对5#渣场A、B库区统一封场和绿化。新建5#渣场B区及预留地处截洪沟,与5#渣场原有截洪沟连通,保证A、B两个库区截洪沟排水通畅;在5#渣场B区上游修建隔水帷幕。 (2)清挖1#渣场11.3万m3尾渣,转移至新建5#阻隔填埋场内填埋;对1#渣场整形并进行生态绿化。 (3)清挖2#渣场4.45万m3尾,渣转移至新建5#阻隔填埋场填埋;对2#渣场整形并进行生态绿化。 (4)清挖3#渣场3.93万m3表层尾渣,暂存至4#渣场;在3#渣场原址改建阻隔填埋场(称3#阻隔填埋场),填埋3#渣场尾渣及部分4#渣场尾渣,并封场绿化;在3#填埋库区四周修建截洪沟;在库区上游、侧向新建地下水监测井,下游监测井可利用4#阻隔填埋场已有监测井。 (5)清挖4#渣场17.71万m3尾渣,暂存至3#阻隔填埋场;在4#渣场原址改建阻隔填埋场(称4#阻隔填埋场),填埋部分4#渣场尾渣,并封场绿化;在4#填埋库区四周修建截洪沟;在库区下游修建1个渗滤液收集池,储存3#阻隔填埋场和4#阻隔填埋场的渗滤液;在库区侧向、下游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井,上游监测井可利用3#阻隔填埋场已有监测井。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650.74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总费用为5230.16万元。 2.4建设地点:大理州云龙县。 2.5计划工期:建设周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完成任务书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内容(经发包人确认的任务书为本合同重要依据),满足发包人及设计各项功能性要求,应保证图审通过。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施工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材料采购、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增或调减工作范围和内容,调整的工作内容价格按合同约定计价,承包人无条件接受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2.7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环保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9承包方式: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应签立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4)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1项总投资≥10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 ①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可根据业绩证明材料中承担的设计或施工内容作为本次投标的类似业绩。 ②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4财务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不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上述内容)。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应签立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4)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1项总投资≥10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 ①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可根据业绩证明材料中承担的设计或施工内容作为本次投标的类似业绩。 ②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其他: |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招标相关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30时(具体以交易系统上的安排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具体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招标有关安排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采用“网上在线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昆明客服咨询电话:0871-68257772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27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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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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