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ddl-202314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917-3211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宝鸡市渭滨区 6 号工程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DDL-20231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渭滨区 6 号工程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陕
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
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 号工程修复改造 3500 平方米,新建建筑 2376.38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 主
广场展示区、沉浸体验区、综合服务区及旅游公厕等附属设施,配套修建生态步道、道路及
绿化,配置旅游导视、救援等系统;旅游配套道路提升改造 6.9 公里,配套敷设给排水管网
及智慧路灯。沿线建设便民服务站,总面积 480 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具体内容以
实际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渭滨区 6 号工程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渭滨区 6 号工程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及设计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 1 年养老保险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建
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
头单位委派) 。
(2)设计负责人: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 1 年养老保险证
明)。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2023 年 9 月)至少具有 1 项类似项目 EPC 工程总
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 1
月-2023 年 9 月)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1 个(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
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 1 月-2023 年 9 月)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1 个(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网查截图);
4、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企业、企
业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发布平台”可查询。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从 2023 年 09 月 22 日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先使用投标 CA 锁登
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
标平台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下载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PDF、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格式
ZSQDB),下载成功后, 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购买时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
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报名成功截图在宝鸡市渭滨区招投标中心(胜利桥北渭滨区办
公大楼 407 室)获取资格纸质版预审文件;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网上下载及现场核查通
过并缴费确认后即获取成功。资审文件费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信息见当日大屏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信息见当日大屏公告)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
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投标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后使用数字认证 CA 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
间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pdf 格式或压缩包 rar 格式)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准格式
(ZSTB 格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作放弃。
5.在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变更填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由联合体
牵头人报名参与本次资格预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
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
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
标。
8.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
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 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
程总承包合同 (以下 简称合同)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 申请文
件、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委托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 签字盖章
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组织和协调
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
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
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一 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递交 一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渭滨区招投标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 1 号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
联 系 人:李部长
电 话:0917-32180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 1 号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 703 室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917-3211855
电子邮件: 2493395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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