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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省级区域流浪乞讨救助中心试点站改扩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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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龙南市省级区域流浪乞讨救助中心试点站改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东江镇新华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49′46.434″,N:24°53′3.127″,占地面积共671.26m2。本地块南侧为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为龙南市省级区域流浪乞讨救助中心试点站,西侧为林地,东侧为道路及林地。

本地块原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道路及乔木林地,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类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主要调查结论为: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作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道路及乔木林地使用,无工业企业生产;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居民区等;

(3)工业企业: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地块周边500m相邻地块主要分布:建材经销部、烟花爆竹经营部、养殖场、东江村级小微企业园、废品收购站及腻子粉厂(已停产);

(4)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红线及拐点坐标等;

(5)样品检测: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共采集样品3个,通过XRF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及总铬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住宅用地筛选值;

(6)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5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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