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闹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0971-61078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磋商文件车辆.docx磋商文件车辆.docx
投标链接: 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jyxx/001002/001002001/20220622/ab4f355f-406d-4d03-ac7c-55be32c1f208.html
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拟对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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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6-22
附件:投标链接: 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jyxx/001002/001002001/20220622/ab4f355f-406d-4d03-ac7c-55be32c1f208.html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说明10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4目录2022年6月
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1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23.投标费用10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111.适用范围10
10.磋商有效期149.磋商保证金128.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及币种12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1
1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614.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6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511.响应文件构成13
19.评审办法1818.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1617.磋商小组17六、竞争性磋商程序及方法1716.竞争性磋商过程15五、竞争性磋商过程15
九、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2222.签订合同21八、授予合同2121.成交通知21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1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24十一、其他2224.处罚情形22十、处罚2223.终止情形22
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6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5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44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3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2格式1:磋商函41
格式12:分项报价表52格式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51格式10:磋商保证金50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9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8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7
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8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格式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6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5格式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54格式13:技术规格响应表53
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09: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60格式19: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59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9月20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采购需求:购置4辆20立方流动式自卸环卫清运专用车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600000.00元项目名称: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项目基本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室)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供应商所投车辆产品及车辆生产企业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所投车辆须提供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室)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500元方式:现场购买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室)开标室。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76-8891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闹布先生地址: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名称: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971-6107882项目联系人:马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71-6107882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室名称: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2年06月22日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2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 |
3 | 采购人 | 治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算额度 | 1600000.00元 |
8 | 采购要求 | 购置4辆20立方流动式自卸环卫清运专用车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9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5.供应商所投车辆产品及车辆生产企业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所投车辆须提供 3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10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0,000.00元 收款单位: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市民主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287010010400191350000002678 缴费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1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12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
13 |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
14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2022年 07 月 04 日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
15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
16 |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2022年 07 月 04 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
1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 07 月 04 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
18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A座8楼1083)开标室 |
19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20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21,6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2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
23 | 磋商有效期 |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24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2合格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费用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供应商所投车辆产品及车辆生产企业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所投车辆须提供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须知(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邀请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响应文件)。(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6)采购项目要求(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竞争性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9.磋商保证金8.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及币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9.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9.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0.磋商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磋商函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1.响应文件构成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供应商承诺函
(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3)技术规格响应表(12)分项报价表(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0)磋商保证金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9)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4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2.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包括签字和盖章。12.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13.4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3.3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3.1-13.2条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22年07月04日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13.2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13.1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4.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4.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4.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6.4答疑: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现场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16.3身份验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6.2竞争性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6.竞争性磋商过程五、竞争性磋商过程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17.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磋商小组专家。17.磋商小组六、竞争性磋商程序及方法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18.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17.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6)配合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交货期、交货地点及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及签字盖章的;(3)未按第11.1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其他情况;(9)未提供电子文档或提供的电子文档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8.3.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响应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1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时,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8.3.4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18.3.3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本次磋商采购采用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现场报价。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18.3.2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9.评审办法18.5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类别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30 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投标报价比重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 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
技术水平 (32 分) | 技术参数 (30 分)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得 30 分;✱项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5 分,其他为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 |||
技术水平 (32 分) | 节能环保 (2 分) | 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得 1 分,须提供《国家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 ,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 1 分,须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满分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履约能力 (26 分) | 类似业绩 (8 分) | 提供自 2019 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销售合同复印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提供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履约能力 (26 分) | 实施方案 (18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项目契合度、服务响应度高的得 5 分;实施方案合理、服务响应情况合理的得 3 分;实施方案描述简单粗略的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所投产品的操作性:所投产品便于操作、安全可靠、功 能齐全、性能良好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 分;所投产品便于操作、功能齐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操作性能描述简单粗略且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 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的得 4 分;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措施,但未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 案的得 3 分;设置了简单粗略的项目管理机构的得 1 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4) 交货期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交货进度可行、合理,保证措施计划编制全面、科学的得 5 分;交货进度可行,简单 的保证措施计划编制的得 3 分;交货进度描述简单粗略,但无保证措施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应急处理 方案(4 分) | 应急处理 方案(4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项目及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 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运输措施、安全保障 措施、突发事件处理措施、新冠肺炎预防措施等。 方案完整、计划科学合理、措施得当、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4 分; 内容较完整、计划科学合理、措施较得当、能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3 分; 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能保证项 目实施的得 2 分; 内容简单、计划措施单一,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8 分) | 售后服务计 划、措施及 服务承诺 (8 分) | (1) 针对该项目有详尽的组织配送、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 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全面、详细、可行的得 4 分;服 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详细、可行的得 3 分;服务能力、 措施及相关承诺可行,但不全面的得 2 分;服务能力、措施 及相关承诺仅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2) 应急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流程 (有问题承诺在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实地解决问题等) 、其他服务承诺等,方 案编写全面、详细有一定的建设性方案的得 4 分;方案内容 有一定的售后及人员配置的得 3 分;方案内容编写简单或无实际实施依据的得 1 分;相关内容描述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成交结果。21.成交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2.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2.签订合同八、授予合同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终止情形九、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结果的。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4.处罚情形十、处罚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6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4.5未按照采购、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3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第四部分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十一、其他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人(甲方):(盖章)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合同编号:QHYZ-2022-18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购置环卫清运车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青海裕卓磋商(货物)2022-18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日期: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5.成交通知书;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1.磋商文件;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大写)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包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1.交货时间:2022年9月20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六、违约责任
九、其他约定: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七、不可抗力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合同争议解决
联系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通用条款时间:年月日负责人或经办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技术规格要求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4.合同文件和资料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包装要求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11.检验和验收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2.付款方法和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3.3.2支票或汇票。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6.违约赔偿
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8.税费
21.破产终止合同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合同修改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转让和分包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通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磋商函……………………………………………………………所在页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所在页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3)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2)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10)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
磋商函格式1:磋商函(19)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年月日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地址:性别:年龄:民族: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职务:职务: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关于贵方20XX年X月X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承诺函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年月日
供应商:(公章)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特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格式10:磋商保证金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附: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开户银行:户名: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格式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开户帐号:
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 | 交货期 |
大写: | ||
小写: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分项报价表格式12:分项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公章)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免费质保期 |
1 | ||||||||
2 | ||||||||
3 | ||||||||
4 | ||||||||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13:技术规格响应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
1 | |||||
2 | |||||
… |
格式1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格式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提供自2019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附有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致: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名称:(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
注:1、在磋商过程中,最后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价格发生的浮动比例,在项目签订合同时对首次报价单价的基础上进行同比例浮动,作为签订合同的最终单价。供应商名称:最后磋商报价表格式19:最后磋商报价表(格式自定)
项目名称 | 最后磋商报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 |||
商务要求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2、此表不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单位公章。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现场填写,并签字。
技术参数: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2022年9月20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参数 | 数量 |
1 | 自卸式垃圾运输车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及下水道管网污泥的运输与自卸)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 | 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柴油,国六 额定功率(kw):≥180 最高车速(km/h):≥89 ✱整车长×宽×高(mm):长≤9100,宽≥2550,高≤3250 ✱总质量(kg):25000 ✱整备质量(kg):≥12500 ✱额定载质量(kg):≤12305 轴距(mm):4350+1350 轮胎规格:11.00R20 18PR 接近角/离去角(°):≥23°/14° ✱厢体有效容积(m3):≥20 | 4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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