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精品村休闲广场提升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0.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91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温州市霸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0.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精品村休闲广场提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2 年12月28日在雁荡镇矛调中心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2年12月29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温州市霸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09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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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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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3862197898
未中标单位:
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中玺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雁荡镇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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