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抢救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JQ72-W3066(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3年抢救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72-W3066(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除颤起搏监护仪(保健科) | 见附件 | 台 | 6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海南省 三亚市
| |
2 | 除颤起搏监护仪(疼痛科) | 见附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
3 | 除颤起搏监护仪(心内科) | 见附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
4 | 转运呼吸机 | 见附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 ||
5 | 心肺复苏机 | 见附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96万元;
3.最高限价:96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医院官网(http://www.hn301.cn)自行下载。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谈判文件费缴费凭证。
8.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需在海南医院官网(http://www.hn301.cn)项目招标公告中申请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医院官网(http://www.hn301.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nyycgglk@1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 12 月 05 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05 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 12 月 05 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官网(http://www.hn301.cn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黄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898-37330253
移动电话:15692537193、15692538269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办公电话:0898-37330219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898-37330251
移动电话:15692537144
附件1:除颤起搏监护仪技术参数(保健科)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用于病人心脏骤停、室颤等突发情况抢救。 | |
2 | 资质认证 | NMPA认证 | |
3 | 技术参数 | 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像素,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 |
*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整机重量≦7KG | |||
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 | |||
*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 |||
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 |||
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 | |||
7、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 | |||
8、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 | |||
9、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 | |||
·10、开机时间≤2s;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 | |||
11、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 | |||
12、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 |||
13、标配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 | |||
14、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 | |||
4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设备具有安全报警声、光指示功能 | |
5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 | |
6 | 每台配置需求 | 主机1台,心电导联线1套,锂电池1个,具有防水防尘材料双肩背包2个,背包有顶窗,可以查看电池电量;同时增加充电窗,无需开包即可进行日常充电 | |
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 |
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是 | |
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 配合医院物联网建设需求,根据设备种类确定是否加入此项参数 |
9 | 售后条款 | ||
*9.1 | 保修年限 | ≥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9.2 | 预防性维修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 |
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 |
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
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 |
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 |
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如有),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 |
9.8 | 培训 |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 |
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附件2:除颤起搏监护仪技术参数(疼痛科)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用于病人心脏骤停、室颤等突发情况抢救。 | |
2 | 资质认证 | NMPA认证 | |
3 | 技术参数 | 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像素,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 |
*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整机重量≦7KG | |||
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 | |||
*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 |||
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 |||
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 | |||
7、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 | |||
8、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 | |||
9、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 | |||
·10、开机时间≤2s;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 | |||
11、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 | |||
12、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 |||
13、标配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 | |||
14、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 | |||
4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设备具有安全报警声、光指示功能 | |
5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 | |
6 | 每台配置需求 | 主机1台,心电导联线1套,锂电池1个 | |
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 |
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是 | |
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 配合医院物联网建设需求,根据设备种类确定是否加入此项参数 |
9 | 售后条款 | ||
*9.1 | 保修年限 | ≥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9.2 | 预防性维修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 |
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 |
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
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 |
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 |
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如有),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 |
9.8 | 培训 |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 |
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附件3:除颤起搏监护仪技术参数(心内科)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用于病人心脏骤停、室颤等突发情况抢救。 | |
2 | 资质认证 | NMPA认证 | |
3 | 技术参数 | 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像素,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 |
*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整机重量≦7KG | |||
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 | |||
*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 |||
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 |||
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 | |||
7、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 | |||
8、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 | |||
9、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 | |||
·10、开机时间≤2s;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 | |||
11、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 | |||
12、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 | |||
13、标配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 | |||
14、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 | |||
4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设备具有安全报警声、光指示功能 | |
5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 | |
6 | 每台配置需求 | 主机1台,心电导联线1套,锂电池1个 | |
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 |
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是 | |
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 配合医院物联网建设需求,根据设备种类确定是否加入此项参数 |
9 | 售后条款 | ||
*9.1 | 保修年限 | ≥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9.2 | 预防性维修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 |
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 |
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
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 |
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 |
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如有),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 |
9.8 | 培训 |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 |
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附件4:转运呼吸机技术参数(重症病学科)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用于成人及儿童转运时机械辅助通气 | |
2 | 资质认证 | 具有NMPA+(CE或FDA)认证 | |
3 | 技术参数 | 1.驱动方式:气动电控,耗氧量低,无需大量基础气流驱动涡轮,保证气瓶使用时间更久 | |
·2.蓄电池:内置锂电池,可使用时间至少7小时 | |||
·3.设备重量:包含钢瓶支架及主机不超过3.5公斤 | |||
4.防水性能:IPX4级及以上,可保证在大雨中使用 | |||
5.防震性能:能承受≥1875px的高度下落的冲击 | |||
6.防腐蚀性能:可在海上救援使用,可抗海水腐蚀 | |||
7.抗干扰性:可避免雷达或电台干扰,能在直升机上使用 | |||
8.环境温度:可在-20-50℃范围内使用,避免高温对设备影响 | |||
9.显示屏幕:触摸屏操作,屏幕可翻转,能够保证医护人员可以快速调节使用 | |||
10.快速工作:从开机到开始通气小于5秒钟 | |||
*11.通气方式:有创、无创 | |||
·12.通气模式:控制通气、辅助通气、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R心肺复苏模式、窒息后备通气、双水平气道正压 | |||
13.漏气补偿:大于100L/min | |||
14.潮气量:100-2000mL | |||
15.呼吸频率:2-50bpm | |||
16.触发灵敏度:3-15L/min | |||
17.呼气末正压:0-20mbar | |||
4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三级声光报警,智能报警解决办法提示 | |
5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无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
6 | 配置需求 | 主机1台,铝合金氧气瓶1个,可重复消毒硅胶管路2套,呼吸面罩6个(S号、M号和L号各2个) | |
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 | |
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 | |
7.2 | 封闭配套施加耗材品规 | 无 | |
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 |
9 | 售后条款 |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将售后条款内的某单项列为关键条款,不一定全部列入 | |
*9.1 | 保修年限 | ≥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9.2 | 预防性维修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 |
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 |
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
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 |
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 |
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使用说明书 | |
9.8 | 培训 | 装机时工程师培训;根据用户需求进行上门培训 | |
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
附件5:心肺复苏机技术参数(保健科)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以机械代替人力实施胸外按压的基础生命支持设备 | |
2 | 资质认证 | 具备NMPA+(FDA或CE)认证 | |
3 | 技术和性能参数 | ||
3.1 | 控制方式 | 电动电控心肺复苏机,不以气体作为驱动,便于抢救现场或者转运过程中使用 | |
3.2 | 启动步骤 | 全自动设计,开机启动后进入自动按压操作步骤≤3步 | |
3.3 | 启动时间 | 完成组装并启动对病人按压所需的所有操作时间≤7秒 | |
3.4 | 操作按键 | 用于实施按压过程的操作按键≤4个(包括虚拟按键) | |
3.5 | 防摔防撞 | 设备坚固耐用,整机不允许有触摸屏等易碎部位,防摔抗撞、适应各种急救恶劣环境 | |
3.6 | 主机设计 | 主机支撑腿为环抱式设计,通过主机支撑腿两端的爪形锁连接按压背板卡口,快速将按压主机固定于病人的上方 | |
3.7 | 背板设计 | 按压背板一体成型,没有螺丝无缝隙避免血污感染。底面为平坦造型,无额外“支脚”,重量≤1100克 | |
3.8 | 便携背包 | 具有防水防尘材料双肩背包,背包有顶窗,可以查看电池电量;同时增加充电窗,无需开包即可进行日常充电 | |
3.9 | 参数预设 | 按压深度和按压频率预设可调,所设定参数可保存为开机默认值,无需每次使用时再次调整 | |
3.10 | 按压方式 | 采用点式按压方式,不能为包裹式按压,不影响病人上ECMO治疗时心肺复苏 | |
3.11 | 按压深度 | 按压深度最小值≥40毫米。按压深度最大值≤55毫米。避免按压过浅导致无效或者过深导致并发症 | |
3.12 | 按压频率 | 按压频率:最小值≥102次/分,最大值≤120次/分,误差≤±2次/分 | |
3.13 | 按压计时 | 按压计时器提供提示音,提示间隔至少1-15分钟可调 | |
3.14 | X射线透射 | 背板具有良好的X射线透射性,适用于导管室等影像科室的使用 | |
3.15 | 适用范围 | 设备不受患者体重限制,只要患者的最大胸宽≤449毫米即可采用设备实施急救 | |
3.16 | 整机重量 | 整机设备含电池重量≤8kg。 | |
4 | 配置需求 | 便携背包1个、颈托固定带1个、腕带2个、吸盘2个 | |
5 | 报警及安全指标 | 设备指标异常提示和安全报警声、光指示 | |
6 |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 | |
7 |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 |
7.1 |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 填写“是”与“否” | |
7.2 | 封闭配套施加耗材品规 | 无 | |
8 | 物联网支持功能 |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 |
9 | 售后条款 | ||
*9.1 | 保修年限 | 原厂保修≥3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9.2 | 预防性维修 |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 |
9.3 | 维修响应时间 |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 | |
9.4 | 配件报价 |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
9.5 | 升级与软件维护 |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 |
9.6 |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 | |
9.7 |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 |
9.8 | 培训 |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 |
9.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
申领时间: 年 月 日
参与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包号 | 1 | |||||
企业名称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可留多个) | |||||
通信地址 | 传 真 | 邮 箱 | ||||||
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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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申领人签字 | (手签) | 电话:(可留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