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国土(浦)挂2018第10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九里锦华苑景观、绿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7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九里锦华苑景观、绿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国土(浦)挂2018第10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国土(浦)挂2018第10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发改复<2020>155号)(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里锦华苑景观、绿化、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东路北侧,徐家湖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936.79平方米,项目分2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总用地面积 6076平方米(合9.11亩),总建筑面积21696.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7.61平方米,包括:住宅12992.57平方米、商业 755平方米、配套总计86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88.84平方米。地块二总用地面积11008平方米(合16.51亩),总建筑面积 3724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578.03平方米,包括酒店18800.08平方米,商业6828.38平方米,连廊1376.57平方米,配 套总计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62.3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571.3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2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景观工程施工,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铺装、小品、景观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 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自2022-01-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 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 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10-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
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 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 吴丽娟 | 027-88708037 |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
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 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 位 名 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 刘敬峰 | 027-88706779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华电福新襄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
联系人:肖勇
电话:13986309180
电子邮件:29184652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系人:武柳笛
电话:010-83565795
电子邮件:
招标部门邮箱:zhaobiaoyi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
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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