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州市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4泰州市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海陵南楼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Q20240510 项目名称:2024泰州市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2024泰州市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若甲方另有要求,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入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方式一:持有效证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现场获取;方式二:将有效证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260810215@qq.com,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63209907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4份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告知书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等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 五、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泰州市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40号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39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9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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