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昌吉州阜康市2022年乡村清洁能源去煤化建设项目-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煤改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sx2023-05--01
预算金额2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静雯135658624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阜康市2022年乡村清洁能源去煤化建设项目-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煤改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X2023-05--01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2022年乡村清洁能源去煤化建设项目-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煤改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2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阜康市2022年乡村清洁能源去煤化建设项目-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煤改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昌吉州阜康市2022年乡村清洁能源去煤化建设项目-阜康市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煤改电”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单位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单位撤销其投标文件。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南街60号
联系方式:0994-3231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三街88号广东大厦14层1401、1402、1403号
联系方式:13565862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静雯
电 话:13565862462
附件信息:
1、定稿4.26-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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