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为满足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公司采购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降低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对钢筋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计划招募3家供应商以满足城建公司钢筋采购需求。
2、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
3、招标内容:本单位施工项目(除仁和苑二期外)所需全部钢筋原材料,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以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我的钢铁网”上所有钢筋规格型号;第二标段:HRB635E所有规格型号,工程量约2500吨。
4、供货期要求: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确保能通过工程所在地质量、安监、检测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检测要求。
6、验收要求:投标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比封样样品点数验收。
7、控制价:
(1)第一标段:以“我的钢铁网”开标前一天所有上报价格的钢铁企业中的最低价格为控制价,采取下浮率(%)招标,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2)第二标段:以HRB400E10为基准,相对应的HRB635E 10每吨增加1100元,采取下浮率(%)招标,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7、第一标段:本次招标拟选取中标单位2-3家,从评审专家推选的排序前3名中标候选人中选取;如前2名中标候选人同意以前2名中的最低价为准签订合同,则同为中标单位;如有不同意的投标人,则按照排序顺延咨询其他投标人,直至满足2-3家供应商。确定中标单位2-3家后,原则上现场使用钢筋平均分配到各供应商处,具体以招标人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8、中标价:实际钢筋价格以通知送货当天“我的钢铁网”所有上报价格的钢铁企业中的最低价格*中标下浮费率。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钢筋采购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量在5000吨及以上的钢筋采购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量在2500吨及以上的钢筋采购业绩。(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内无法体现具体工程量,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经合同内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对账单等)。
4、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潜在投标人可就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同时中取多个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二十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十万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454970966600000033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中标后需提供(不超过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保险保证等方式;中标候选人须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供货期结束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供货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及时退还保函原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静 17356737655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19159693602
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现对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为满足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公司采购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降低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对钢筋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计划招募3家供应商以满足城建公司钢筋采购需求。
2、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
3、招标内容:本单位施工项目(除仁和苑二期外)所需全部钢筋原材料,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以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我的钢铁网”上所有钢筋规格型号;第二标段:HRB635E所有规格型号,工程量约2500吨。
4、供货期要求: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确保能通过工程所在地质量、安监、检测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检测要求。
6、验收要求:投标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比封样样品点数验收。
7、控制价:
(1)第一标段:以“我的钢铁网”开标前一天所有上报价格的钢铁企业中的最低价格为控制价,采取下浮率(%)招标,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2)第二标段:以HRB400E10为基准,相对应的HRB635E 10每吨增加1100元,采取下浮率(%)招标,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7、第一标段:本次招标拟选取中标单位2-3家,从评审专家推选的排序前3名中标候选人中选取;如前2名中标候选人同意以前2名中的最低价为准签订合同,则同为中标单位;如有不同意的投标人,则按照排序顺延咨询其他投标人,直至满足2-3家供应商。确定中标单位2-3家后,原则上现场使用钢筋平均分配到各供应商处,具体以招标人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8、中标价:实际钢筋价格以通知送货当天“我的钢铁网”所有上报价格的钢铁企业中的最低价格*中标下浮费率。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钢筋采购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量在5000吨及以上的钢筋采购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量在2500吨及以上的钢筋采购业绩。(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如合同内无法体现具体工程量,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经合同内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对账单等)。
4、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潜在投标人可就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同时中取多个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二十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十万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454970966600000033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中标后需提供(不超过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保险保证等方式;中标候选人须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供货期结束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供货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及时退还保函原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静 17356737655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19159693602
利辛城建公司钢筋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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