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公开选取【乡村振兴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10.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公开选取【乡村振兴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2024-10-11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开选取乡村振兴咨询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2MB2D2602X2409290364
项目规模
投资额(¥100,500.00元)
所需服务 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开展 0.15 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 0.08 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使用及回收试点工作,同时建设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加强技术示范、培训推广等,推动全区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项目区农膜回收率≥83%,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推广地膜科学使用。针对适宜作物推广应用 0.015 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 0.15 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0.08 万亩,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模式技术指导培训 1 场,培训人数不少于 30人次,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栏、示范点项目牌、宣传资料一批,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地膜集中回收。在项目实施镇(街道)设置农膜回收便民网点开展地膜回收,建立农膜回收台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收范围、目标及奖励标准,探索构建农膜回收体系,通过延长覆盖面积、集中回收废弃等方式,确保项目区农膜回收率达 83%以上。
(三)建立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在城区范围内建设 1 个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重点示范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及回收等,促进地膜科学使用,减少农膜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带动全区农业绿色发展。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确定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需按中选通知书规定,按时签订并履行合同,合同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在规定时间内上省中介超市平台备案。
2、中选机构若有违反《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格处罚。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服务金额 ¥100,5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服务金额主要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汕财农〔2024〕16 号)及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汕市区财农〔2024〕8 号)等文件,并结合市场调节审定。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州市穗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花仙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经我局党组研究,以上三家单位资质要求均符合本项目要求,建议通过邀请广州市穗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花仙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在中介超市参与该项目报名响应活动。再从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作为中选机构负责该项目。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11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2024-10-09
发布时间:2024-10-09
2024-10-11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开选取乡村振兴咨询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2MB2D2602X2409290364
项目规模
投资额(¥100,500.00元)
所需服务 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开展 0.15 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 0.08 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使用及回收试点工作,同时建设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加强技术示范、培训推广等,推动全区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项目区农膜回收率≥83%,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推广地膜科学使用。针对适宜作物推广应用 0.015 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 0.15 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0.08 万亩,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模式技术指导培训 1 场,培训人数不少于 30人次,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栏、示范点项目牌、宣传资料一批,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地膜集中回收。在项目实施镇(街道)设置农膜回收便民网点开展地膜回收,建立农膜回收台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收范围、目标及奖励标准,探索构建农膜回收体系,通过延长覆盖面积、集中回收废弃等方式,确保项目区农膜回收率达 83%以上。
(三)建立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在城区范围内建设 1 个地膜科学使用示范点,重点示范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及回收等,促进地膜科学使用,减少农膜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带动全区农业绿色发展。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确定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需按中选通知书规定,按时签订并履行合同,合同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在规定时间内上省中介超市平台备案。
2、中选机构若有违反《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格处罚。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服务金额 ¥100,5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服务金额主要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汕财农〔2024〕16 号)及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汕市区财农〔2024〕8 号)等文件,并结合市场调节审定。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州市穗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花仙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经我局党组研究,以上三家单位资质要求均符合本项目要求,建议通过邀请广州市穗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花仙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在中介超市参与该项目报名响应活动。再从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作为中选机构负责该项目。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11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汕尾市城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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