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一标段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根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本澄清与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财务审计报告是否不需要提供附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标段名称)”,是否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的项目名称?
答:是
3、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是否可删除“(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后附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为:0.00元,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招标文件格式中“(七)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时是否只保留格式,无需填写内容?
我单位无分包人,是否可删除格式“(九)分包意向协议书”,不需提供此内容?
我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是否可删除“(十二)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后附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答:上述所提到的为招标文件固定格式,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响应时需要填报,无相关要求或投标人无需响应的,可不填报。
4、招标文件P168页“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根据需要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未见图表格式,请明确附图表格式。
答:招标文件原文如下:“可根据需要附下列图表”。如投标人需要附图表的,图表格式各投标人自拟。
5、图纸“第三册第一分册隧道1”P34页“11.2隧道弃渣场及施工便道布置”中描述隧道2#弃土场K17+860位置是否有误?请明确隧道2#弃土场、3#弃土场K7+340、4#弃土场K10+800与线路的具体关系位置。同时路基1#弃土场K3+600、2#弃土场K10+500、3#弃土场K2+940是否仅供路基弃土使用。
答:K17+860弃土场已经取消,弃土场位置以第二册 S3.21“弃土场设置一览表”为准。本次设计拟定一号隧道弃渣及一标路基弃方运输到1号弃土场K3+600处与3号弃土场K2+940处堆放。二号隧道弃渣及二标路基弃方运输到2号弃土场K10+500处堆放。
6、安全生产费的计取:招标文件第17页,3.2.8条款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不少于工程建安费的1.5%”;而招标文件第98页,第9.2.5项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计)”。前后取费规定矛盾,如何计取安全生产费。
答:安全生产费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中的描述(1.5%)计取。
7、建筑工程一切险计取:招标文件第115页,20.1条款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4‰”计取,是否为按建筑工程一切险中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800章的合计金额的2.4‰计取。
答:是
8、一标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800章 803-34-a 单位为“面”,图纸数量表中单位为“平方米”;803-34-d 单位为“块”,图纸数量表中单位为“m”,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803-34-a单位改为m2,803-34-d 单位改为m。
9、一标澄清时发布了两个工程量清单,分别为“【1标】5.1工程量清单表”和“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一标”,请明确以那个清单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6.9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一标”为准。
10、招标文件P176页,价格指数和权重表该如何填写,请招标人明示。
答:本项目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进行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招标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根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本澄清与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财务审计报告是否不需要提供附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标段名称)”,是否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的项目名称?
答:是
3、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是否可删除“(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后附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为:0.00元,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招标文件格式中“(七)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时是否只保留格式,无需填写内容?
我单位无分包人,是否可删除格式“(九)分包意向协议书”,不需提供此内容?
我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是否可删除“(十二)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后附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答:上述所提到的为招标文件固定格式,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响应时需要填报,无相关要求或投标人无需响应的,可不填报。
4、招标文件P168页“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根据需要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未见图表格式,请明确附图表格式。
答:招标文件原文如下:“可根据需要附下列图表”。如投标人需要附图表的,图表格式各投标人自拟。
5、图纸“第三册第一分册隧道1”P34页“11.2隧道弃渣场及施工便道布置”中描述隧道2#弃土场K17+860位置是否有误?请明确隧道2#弃土场、3#弃土场K7+340、4#弃土场K10+800与线路的具体关系位置。同时路基1#弃土场K3+600、2#弃土场K10+500、3#弃土场K2+940是否仅供路基弃土使用。
答:K17+860弃土场已经取消,弃土场位置以第二册 S3.21“弃土场设置一览表”为准。本次设计拟定一号隧道弃渣及一标路基弃方运输到1号弃土场K3+600处与3号弃土场K2+940处堆放。二号隧道弃渣及二标路基弃方运输到2号弃土场K10+500处堆放。
6、安全生产费的计取:招标文件第17页,3.2.8条款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不少于工程建安费的1.5%”;而招标文件第98页,第9.2.5项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计)”。前后取费规定矛盾,如何计取安全生产费。
答:安全生产费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中的描述(1.5%)计取。
7、建筑工程一切险计取:招标文件第115页,20.1条款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4‰”计取,是否为按建筑工程一切险中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800章的合计金额的2.4‰计取。
答:是
8、一标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800章 803-34-a 单位为“面”,图纸数量表中单位为“平方米”;803-34-d 单位为“块”,图纸数量表中单位为“m”,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803-34-a单位改为m2,803-34-d 单位改为m。
9、一标澄清时发布了两个工程量清单,分别为“【1标】5.1工程量清单表”和“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一标”,请明确以那个清单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6.9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一标”为准。
10、招标文件P176页,价格指数和权重表该如何填写,请招标人明示。
答:本项目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进行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招标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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