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906003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尹主任151512499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73518570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90600309
项目名称: 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项目编号:PNZXDP202409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9-30 15:3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505室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 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2.2项目概况: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大约18800平方米、新建道路长117米、给排水工程、含过路水泥管道、含水肥一体化、本工程为轻钢结构日光温室、本工程建筑结构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20年。2.3招标范围:浦南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大棚建设工程涉及的所有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2.4服务期限:8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的服务期延长,不另增加服务费用。2.5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按353.175964万元计取,本项目要求按费率报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10其它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9 月 6 日至2024年 9 月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5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售后不退。4.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15:30;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505室;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驻地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505室邮 编:2221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151249904 电 话: 1735185707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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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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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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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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