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平利县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07.9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gt2024-ak-017
预算金额107.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7091599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4-AK-017
项目名称: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9,257.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9,257.7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79,257.7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79,257.76
1,079,257.7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办公楼后围墙维护工程及安检大厅改造装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7、供应商必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为建筑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递交方式,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登记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7)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利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联系方式:0915-8428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37091599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陕西国泰招标
电话:1370915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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