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监测成交公告
金额
6.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682-2021-08-0588
预算金额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益龙181186255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监测成交公告
【时间:2021-12-16 09:42:37 阅读次数:5】
  • 一、项目编号:

  • 320682-2021-08-0588

  • 二、项目名称:

  • 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监测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皓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4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9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监测
    服务范围: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3.19发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00号)、以及2021.6.21发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便函〔2021〕827号)要求,对全省13个设区市所有县域(市、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其中如皋境内未进行监测的有14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名单详见该通知附件二),现对如皋境内的14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出水水质监测任务进行采购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查服务及成果应满足: ①《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 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 3462-2020) ③分析方法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 3462-2020)表3规定的检测方法要求(注:其中pH值分析方法为《水质 pH测定 电极法》HJ1147-2020) 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规范要求。 ⑤《江苏省环境监测条例》(2020年1月9日发布) 2、现场监测时异常情况需注明。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监测或出具报告,应事先与采购单位沟通,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出报告周期(但不免除因延误期限的费用扣除)。 3、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对调查及评估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提供的145家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乡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禁止以任何方式泄密,提供所采取的详细保密措施),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 监测结果在2021.10.10前报送电版数据,2021.10.20前报送正式纸质版本;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确认收到合格报告计算日期限期。
    服务标准: 1、资质及质控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包含全部监测项目,不接受部分或全部转包。 2、服务管理: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以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省市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内部质量控制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留存可能影响监测结果或评价结论的关键性证据,应对可能发生的企业申诉、复议、答辩等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的质量检查和工作安排。 监测方案: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点位确认、采样频次、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控、报告等。 人员保障:应安排专门的采样车辆及人员(现场监测不少于2持证人)开展监测,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范及地表水监测相关质量控制措施。 3、报送数据及格式要求:要求提供一份总监测结果统计表格式的报告(有CMA资质认证,报表格式详见表2),并于表中右侧备注栏中填写该点位运行情况,在超标因子栏中填写该点位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 3462-2020)一级B的标准进行是否超标评价) ,电子版数据报告要求为excel格式(见表2),正式纸质版本报告要求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其中一份正本需含所有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采样照片(照片上有时间和经纬度显示)+现场记录、分析记录复印件(含CMA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要求(见表3): 表3本项目服务人员要求表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综合评价资格 2 项目组成员 具有所从事采样、分析资格 4、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王岳 洪光东 石云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 地址:如皋市解放西路12号

  • 联系方式:0513-8731193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电信大楼12楼

  • 联系方式:朱益龙 18118625586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徐子云

  • 电 话:0513-87311930

本项目属于单位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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