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2023年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金额
1568.9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8.93万元
招标公司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坤13565960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2023年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2023年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4.92%地方自筹0.6%其他14.48%,招标人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喇嘛查次村和特格里克布拉克村
2.项目规模:哈图布呼镇项目区其中喇嘛查次村5个系统,滴灌面积5380亩,特格里克布拉格村7个系统,滴灌面积7120亩。新建沉淀池3座及引水渠和配套节制分水闸等。修建管理房4座(彩钢结构1座,砖混结构3座)及首部相关设备。改建斗渠2条,防渗长度0.631公里,配套建筑物6座。项目区建设田间道路12.485公里,农桥2座,涵管桥7座,路牌12座。新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2座。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两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 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自治区外施工企业具有 一级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两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2021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4)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中级 (含)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应的水平及处理解决本项目所出现的复杂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新疆水利厅(或注册地所属省、区水利厅) 颁发的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具有初级工程师(含) 以上职称,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造价执业从业人员资格: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其余人员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注:所有人员均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5.其它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文件(新水厅【2020】239号) 文件”《关于调整全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2)疆外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类人员”按照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为准。3)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信息填报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210号文),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信用信息评价等工作的唯一依据。本标段招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会作为核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资质、业绩、人员等信息的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投标单位信息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及人员资格均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且资格证号与相应证书一致,否则投标无效。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cjg.mwr.cn。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11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2023年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4.92%地方自筹0.6%其他14.48%,招标人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喇嘛查次村和特格里克布拉克村
2.项目规模:哈图布呼镇项目区其中喇嘛查次村5个系统,滴灌面积5380亩,特格里克布拉格村7个系统,滴灌面积7120亩。新建沉淀池3座及引水渠和配套节制分水闸等。修建管理房4座(彩钢结构1座,砖混结构3座)及首部相关设备。改建斗渠2条,防渗长度0.631公里,配套建筑物6座。项目区建设田间道路12.485公里,农桥2座,涵管桥7座,路牌12座。新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2座。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390001001 | 塔城地区乌苏市哈图布呼镇2023年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25 | 1568.93 | 哈图布呼镇项目区其中喇嘛查次村5个系统,滴灌面积5380亩,特格里克布拉格村7个系统,滴灌面积7120亩。新建沉淀池3座及引水渠和配套节制分水闸等。修建管理房4座(彩钢结构1座,砖混结构3座)及首部相关设备。改建斗渠2条,防渗长度0.631公里,配套建筑物6座。项目区建设田间道路12.485公里,农桥2座,涵管桥7座,路牌12座。新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2座。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两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 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自治区外施工企业具有 一级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两项与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2021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4)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中级 (含)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应的水平及处理解决本项目所出现的复杂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新疆水利厅(或注册地所属省、区水利厅) 颁发的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具有初级工程师(含) 以上职称,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造价执业从业人员资格: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其余人员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注:所有人员均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5.其它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文件(新水厅【2020】239号) 文件”《关于调整全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2)疆外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类人员”按照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为准。3)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信息填报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210号文),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信用信息评价等工作的唯一依据。本标段招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会作为核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资质、业绩、人员等信息的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投标单位信息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及人员资格均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且资格证号与相应证书一致,否则投标无效。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cjg.mwr.cn。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11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乌苏市水林大楼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常洪强 | 联 系 人: | 徐坤、芝屹莘 |
电 话: | 18109929109 | 电 话: | 13565960363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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