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423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美次仁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楚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巧139825333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23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232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一标段:新建制剂车间及库房、藏医药配方室、小米椒加工室、炮制室、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室外附属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工业产园区内;2.2.建设规模:新建制剂车间及库房、藏医药配方室、小米椒加工室、炮制室、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室外附属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2.3.计划工期:1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标段;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获取时间: 2023-02-16 18:00   --  
 2023-02-23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13
10: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开标时间: 2023-03-13 10: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7.7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7.8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7.9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实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 系 人: 金美次仁
电 话: 1398997818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楚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联 系 人: 吴巧
电 话: 139825333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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