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正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经理部


祝桥镇B6b-1/2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保温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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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桥镇B6b-1地块、B6b-2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保温工程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祝桥镇B6b-1地块、B6b-2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保温工程

招 标 公 告

祝桥镇B6b-1地块、B6b-2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保温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祝桥镇B6b-1地块、B6b-2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东至港洪路,北至俊德路,西至东亭路,南至军民路。

3.工程概况:B6b-1地块总建筑面积70355.71㎡,地上面积50877.84m2,地下面积19477.87m2主要包括10栋高层住宅楼,1栋多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栋地下机动车库及若干附属用房。地上结构含PC,预制率40%。基坑开挖总面积20997㎡,大面开挖深度5m左右。

B6b-2地块总建筑面积74013.94㎡,地上面积53299.61m2,地下面积20714.33m2,主要包括10栋高层住宅楼, 1栋多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栋地下机动车库及若干附属用房。地上结构含PC,预制率40%。基坑开挖总面积22631㎡,大面开挖深度5m左右。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外墙保温工程。

4.2.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机械设备、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包成品保护、包保温节能验收及维修、包深化设计、包配合封样、包材料场内二次及多次倒运。

5.工程规模: 外墙内保温板硅岩板约82083m2,工程量为暂定,具体见投标报价清单。

6.开工日期: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计划进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完工时间 2024年2月28日 ,暂定施工时间 140 日历天。

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招标人通知开工日期起计算。按照中标人自报的总进度计划进行。中标后的自报合同工期除今后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战争、动乱、恐怖行动、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地震、海啸、雷击、飓风、龙卷风、等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以及业主合同规定的外,一律不调整工期。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按20000元/天进行罚款;竣工验收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按20000元/天。

7. 付款条件:

在中标人工完场清且满足文明施工的条件下,招标人次月按中标人上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且出具相关正式检测报告后第6个月,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

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齐合格资料并与招标人办理完竣工结算后第6个月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0%,第12个月支付至95%;5%作为保修金,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于保修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4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进场前7天内按合同总价(含税金额)的 5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予交纳的,在应付投标人的工程款中保留相应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且办理完最终结算,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义务,可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

新引进分供方或与公司无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参与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0000元,于投标截止前以电汇或网银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资质;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5.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6.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 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 投标人不得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不得有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情况,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 个月(需提供社保缴纳记等证明材料 )。

9.防火门、防火卷帘品牌要求:北京霍曼、诺沃芬、轩源、上海加汇(投标人至少提供四个品牌中任一品牌授权书作为附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9.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本项目工程委托书)。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3

有效的资质证书(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4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 3 个月)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10000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不计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无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经理部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7楼

联系人: 曹正昉 18326102250

项目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东至港洪路,北至俊德路,西至东亭路,南至军民路。

联系人:商务经理 杨卫华 139 8198 1221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 公司(住址: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为代理人,参与贵司 项目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 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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