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6-440115-34-03-00651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检测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总建筑面积约234672.2㎡。包括盾构机装配厂房、盾构机焊接厂房、汽轮机辅机厂房、汽轮机发电机厂房、综合楼、食堂及倒班宿舍、门卫、液态气体站及气瓶库等建筑,以及厂区室外道路、室外管网等,以及厂区的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的检测及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和质监站监督交底文件及甲方批复意见为准,检测及监测招标清单仅供参考。
(1)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与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排水工程检测、消防检测、建筑物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检测、智能化建筑检测、幕墙检测、防雷检测、环境检测、生活用水水质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及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招标人出具的检测清单、住建部门认可的检测方案、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检测与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与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与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与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与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与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与监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与监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与监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与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与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擅自检测与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与监测费招标人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与监测清单进场检测与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与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招标人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招标人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与监测方法和数量。
(3)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和“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4)本工程所涉及的基坑监测和高支模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中标单位在报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分包单位需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的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但分包项目的检测与监测质量和检测与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与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2.2.3服务周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乙方自进场至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从中标人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81993.94元(包含暂估价:720700.00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为非竞争性项目价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金额报价,不可浮动,更改暂估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废标。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招标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收费指导价单价;综合单价超过收费指导价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中标价为实际包干价,如发包人取消其中的分部工程,实际包干价按比例扣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投标申请公函》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1)见证取样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地基基础工程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额35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检测/监测业绩。(注:类似检测/监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检测/监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检测/监测服务合同,能证明检测/监测项目内容及金额的关键页,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检测/监测合同的金额为准。)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注:须提供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8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12 月 8 日00时00 分至2023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15 分至 09 时3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工控采购平台(https://ips.giih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134503823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二富力盈力大厦北塔七层703室
联 系 人:沈工、吴工 联系电话:020-3715507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52621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 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巳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