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湖南惠奥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奥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天华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19]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天华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新化县天华路。
2.3货物名称及数量:电梯共计10台,其中垂直梯5台,扶梯5台。
2.4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交货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新化县天华路。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化县天华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扶梯及垂直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共计10台,其中垂直梯5台,扶梯5台。该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电梯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装修、调试并合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2.6.2所有与电梯工程有关的内容:即设计图纸涵盖工作内容并对其最终结果负责,安装过程中施工水电费及保管费,相关检测检验、电梯验收手续等。
2.7投资规模:
2.7.1设备采购费:不含税金额1789823.01 元,增值税金额(税率13%):232676.99元,合计含税金额为:2022500.00元。
2.7.2安装调试费:不含税金额580097.09元,增值税金额(税率3%):17402.91元,合计含税金额为:597500.00元。
2.7.3以上合计:不含税金额为2369920.10元,增值税金额:250079.90元,(增值税金额因国家税率调整或合同执行主体变更影响,按实际税率折合金额据实结算)。合计含税总金额为:2620000.00元,其中客梯20.10万元/台,扶梯32.30万元/台。
2.7.4以上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税费、供货、运输、装卸、装修、安装(含安装设计,安装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及保管费)调试及负荷试验、通过验收(含招标人正式验收及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井道整改、一年质保期及额外提供一年免费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
3.2电梯代理商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
3.3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形式:投标承诺(由招标人鉴定及保管);
5.2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至17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邀请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投标人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年0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招 标 人: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天华南路26栋
联 系 人:曾慧 联系电话:186926407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201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6273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