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32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初步设计至技施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政办函【20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水利局,□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一般债(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江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江县。 2.2 建设规模:平江32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初步设计至技施图阶段勘察设计:
2.3招标范围:32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测量、安全鉴定、地勘、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基本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等。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具体详见2.2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 3 □5 □8年内(指 2020 年 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 1 个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业绩。 3.5(B)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其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人员至少8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二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 3 □5 □8年内(指 2020 年 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 1 个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业绩。 3.5(B)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其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人员至少8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三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 3 □5 □8年内(指 2020 年 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 1 个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业绩。 3.5(B)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其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人员至少8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http://ggzy.yue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A)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江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22620。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平江县水利局 地 址:平江县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1871122161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恒大御景湾7栋2104 联 系 人:易恩培、龚珊、向乾忠 电 话:0730-88552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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