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宁市2023-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G2023025
项目名称: 海宁市2023-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租赁服务入围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
最高限价(元):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
1.适用范围:符合相关要求的汽车租赁企业为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根据《浙财采监〔2022〕13号》文件服务类项目)以下车辆租赁、包车客运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及临时用车等。长期包车和市区内短途用车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适用对象
标项 | 类 型 | 采购人(服务对象范围) |
一 | 10座(含)以上公务用车租赁 |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 |
二 | 10座以下公务用车租赁 |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 |
本项目共二个标项,供应商可以选择标项响应。
3.合同履约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起始时间以市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标项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
三、获取征集文件
征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获取征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征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征集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2.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2.1.2操作指南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
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2.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2.2.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至U盘等介质,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顾女士,电话:0573-87657732,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429885395@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
2.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657732;传真:0573-87657722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HNCG2023025 2023-2024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框架协议采购文件.pdf
465.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