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34.7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c-gk-2024513
预算金额2034.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13805620664
中标联系人汪蓉
公告正文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323
原文链接

招标人

名称: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地址:泾县云岭镇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项目名称

安徽省传承国家革命历史记忆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全面提升改造(立面改造)工程EPC

项目编号

JX-GC-GK-2024513

开标时间

20243221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创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1号商住楼(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903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20347404.00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7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蓉;设计项目负责人:段敬阳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2323066592002441055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杭州头格、智格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3、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办公综合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裕隆路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90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20354884.00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5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钢;设计项目负责人:王芳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131562681201035007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临港高中(勘察设计)

2、厦门市育才中学扩建一期(设计)

3、翔东小学扩建项目(设计)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六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20288402.00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1

施工项目负责人:高朋;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曼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876422011310219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1912时尚商业街区项目设计

2NO.2021GY01地块

3、海协大厦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4、河南鑫广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324日至2024326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5632904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13805620664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