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先行区项目海安市区域治水畅流活等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2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吉林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建华1535870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安市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海安市本级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机构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垦闸扩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滨海新区(角斜镇)新垦闸。
2.1.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现状新垦闸西侧导堤外,新增一座净宽2*5m涵闸,新增1座发电机房,对现状新垦闸启闭机房改造,并实施集控中心控制系统建设。具体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总投资约32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分部工程优良率不低于25%。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新垦闸扩建项目施工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包含闸或灌排泵站类施工)。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材料(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缺一不可。
(2)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12月01日以来,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4月0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4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建达窗口
联系人:吉林伟                      联系人:肖建华、徐兆霞
电  话:0513-88826955               电  话:1535870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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