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庆民沟治理工程(三期)平行检测
发布时间:2023-02-27 15: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大连池市庆民沟治理工程(三期)已由五水联发[2022]3号文件《关于五大连池市庆民沟治理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匹配。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大连池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庆民沟治理工程(三期)平行检测;
2.2服务期限:2023年04月30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共367日历天。
2.3本次招标划分:本项目共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五标段;
2.4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9.55千米。清淤疏浚河道长度为9.05千米;护岸工程2段,总长度18.1千米,支沟(排水沟)入河口护砌工程25处;
2.5招标控制价为18万元。
2.6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匹配。
2.7招标范围:五大连池市庆民沟治理工程(三期)施工相关质量平行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担本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或以上质量检测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年(2020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01时00分至2023年03月05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水务局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18846275370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立燕
招标人地址: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44号
电 话:17645571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703室
电话:18348667101
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