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环保局拟对3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2-3333365
传真:0812-3333802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11月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钒氮合金生产线扩能改造工程 |
2 |
冶金辅料生产项目 |
3 |
设备修造总厂中频炉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钒氮合金生产线扩能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将现有8座30m单道窑改造为36m双道窑。项目建成后,钒业公司钒氮合金产能达到6667t/a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
建设地点:攀钢马鹿箐片区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
1)原料处理系统颗粒物
技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原料处理系统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各种原辅料卸料、上料点产生颗粒物,研磨及混料颗粒物,相比现有原料处理系统产尘源减少了干燥系统上料颗粒物。
本项目对原料处理系统所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其中雷蒙磨采用独立密闭磨粉房封闭抽风进行捕集颗粒物,整个原料处理系统捕集效率大于95%,捕集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2)推板窑煅烧烟气
①干燥窑采用电加热方式去除水分,产生废气全部为水蒸气。
②改造后推板窑及副窑(干燥窑)煅烧烟气共用一套除尘器,拆除重新建设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40320Nm3/h),同时将原有的另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47250Nm3/h)进行改造。
3)钒氮合金车间无组织排放
钒氮合金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以及未捕集逸散的SO2、NOx。
2、废水
生产废水冷却塔+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排出浓缩水0.4m3/h,排入现有全厂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生活废水
噪声
独立封闭磨粉房隔声、基座减震、加固,合理布局、基座减震、加固、厂房隔声,风机出口装消声器、合理布局
3、固废处置措施
1)收尘灰
项目收尘灰主要为原料除尘系统和干燥煅烧烟气除尘系统产生的收尘灰,其浸出液浓度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生产工序配料,不外排。
干燥煅烧烟气收尘灰的浸出液浓度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除铜、砷、硒外其余各污染因子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因此,干燥煅烧烟气收尘灰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生产工序配料,不外排。
原料收尘灰和干燥煅烧烟气收尘灰全成分检测报告见附件。
2)废耐火材料
煅烧窑每年将产生废耐火材料,其浸出液浓度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交由攀枝花攀钢钒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给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销售合同见附件。
3)废坩埚
干燥煅烧系统产生废坩埚含碳≥99%,属于一般固废,由攀枝花攀钢钒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给攀枝花钢城集团综合工工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销售合同见附件。三、验收监测结果
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果如下:
(1)水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原料除尘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推板窑有组织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原料处理收尘灰、干燥煅烧烟气收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返回生产工序配料;废耐火材料和废石墨坩埚为一般固废,由攀枝花攀钢钒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给攀枝花钢城集团综合工工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 王工 18982330765
(2)建设单位: 刘工139823836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冶金辅料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建设一条年产精炼调渣剂 9998.04 吨、高效脱硫剂 10998.07 吨的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施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欣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精炼调渣剂时破碎、搅拌、下料及成品包装 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高效脱硫剂时破碎、下料、原料运输及细磨工序产生 的粉尘。精炼调渣剂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由一台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经 10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高效脱硫剂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 集气罩收集并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9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主要污染 物均为颗粒物。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因此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两个容积均为 12m3的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筒磨机、雷磨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工程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重点产噪部 位采取厂房隔声、基座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固废处置措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物料及落料属一般废弃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剂除尘器排口◎1#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 10.4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 0.17kg/h,调渣剂除尘器排口◎2#废气中颗 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 12.3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 0.16kg/h,均符合《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0.2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生活污水经 两个容积均为 12m3的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所在地法定厂界外 1m 处布设了 4 个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各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 47~60dB(A),均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其中布袋除尘器、沉降物 料及落料属一般废弃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废弃物, 外售废品回收商回收;生活垃圾属一般废弃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 柴工 15528059265
(2)建设单位: 范工 135405187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设备修造总厂中频炉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锰钢铸件6000t/a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区红花田设备修造总厂内
环评编制单位: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
(1)链式提升机③进出口、25t日耗库顶部产生的粉尘采用固定集尘罩收集,砂箱填砂、中频感应炉熔炼过程产生的烟粉尘分别通过旋转集尘罩收集,收集后的烟粉尘通过风机抽送到管道进入布袋除尘②,处理好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②达标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2)链式提升机①进出口、风磁选机、筛分设备、链式提升机②进出口、中间砂库产生的粉尘通过固定集尘罩收集后由风机抽送至除尘器①,处理好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①达标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3)消失模浇铸产生的废气通过真空泵抽送到水洗罐洗涤后排放到大气中。
(4)消失模生产中的人工切割时会产生有机废气,排放废气的主要成分是苯、甲苯、和苯乙烯等苯系物,由于废气量极少,废气直接排放。
2、废水
(1)水洗罐内用水1~2月置换一次(1.5t/次),罐内水通过水洗罐底部流出,通过管道引入项目区内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
(2)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并通过厂区内铺设的绿化专用管网将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引至厂区绿化带进行绿化灌溉。
3、噪声
(1)除尘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均放置在密闭风机房内,风机房墙壁安装了吸声材料,并设置了吸声孔。同时将所有设备置于基本密闭的厂房内,提升机、真空泵、电机周围机械转动位置均进行了润滑保养;
(2)运输车辆采用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
(1)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定点收集,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汉风物流有限公司收运处置;
(2)除尘器捕获的物料收集后用于涂料生产线车间制作模具涂层涂料;
(3)风磁选产生的废砂、中频炉炉渣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汉风物流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4)消失模切割产生的边角余料交由攀枝花市攀兴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5)化粪池清掏污泥,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三、验收监测结果
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1)本项目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监测结果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且粉尘的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表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水洗罐外接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水洗罐内用水1~2月置换一次,置换水通过管道引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内进行处理,未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未外排。
4、噪声监测结果
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夜间测量值均未超标。
4、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风磁选产生的废砂及中频感应炉产生的炉渣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汉风物流有限公司收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捕获物料收集用于涂料生产线车间制作模具涂层涂料;消失模切割的边角余料交由攀枝花市攀兴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化粪池清掏污泥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 杜工 18982330707
(2)建设单位: 赵工 1868123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