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桥头胡街道岙马村艺术赋能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对 桥头胡街道岙马村艺术赋能项目 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90m2,工程主要内容为岙口公园节点约511.47m2,包含廊架一座,茅草亭一座,景观标识,卵石花坛坐凳,混凝土挡墙,花岗岩面台阶,花岗岩铺装路面、树池及宣传栏改造等;休憩公园节点约156.15m2包含塑胶地面,卵石花坛及侧石铺装等;怀旧小院节点约47.5m2包含青砖花坛,柳桉木坐凳;卵石和花岗岩拼装路面;真石漆墙面及侧石铺装等;公共空间节点约51.5m2包含30厚铜板石碎拼铺装,浆砌块石矮墙,石笼坐凳及块石花坛等;竹海探游节点约110.36m2包含浆砌块石造型矮墙,自然块石汀步;清风竹影节点约82.77m2包含防腐木地板,30厚老石板路面;其余包括树池改造、指示牌、墙面装饰,微景观、花坛改造、门头改造,路面铺装提升,绿化等工程内容。项目预算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发包价为794276元[即总价下浮12%,其中:暂列金、暂估价及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137820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7月以后(含7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 137 (不少于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竹山南路8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发包内容:
本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90m2,工程主要内容为岙口公园节点约511.47m2,包含廊架一座,茅草亭一座,景观标识,卵石花坛坐凳,混凝土挡墙,花岗岩面台阶,花岗岩铺装路面、树池及宣传栏改造等;休憩公园节点约156.15m2包含塑胶地面,卵石花坛及侧石铺装等;怀旧小院节点约47.5m2包含青砖花坛,柳桉木坐凳;卵石和花岗岩拼装路面;真石漆墙面及侧石铺装等;公共空间节点约51.5m2包含30厚铜板石碎拼铺装,浆砌块石矮墙,石笼坐凳及块石花坛等;竹海探游节点约110.36m2包含浆砌块石造型矮墙,自然块石汀步;清风竹影节点约82.77m2包含防腐木地板,30厚老石板路面;其余包括树池改造、指示牌、墙面装饰,微景观、花坛改造、门头改造,路面铺装提升,绿化等工程内容。项目预算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发包价为794276元[即总价下浮12%,其中:暂列金、暂估价及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共137820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竞包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7月以后(含7月)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邀请 137 (不少于30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时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竞包人,发包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岙马村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竹山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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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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