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拿口镇绿色农业(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庄上村肉牛养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1】H0200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鑫顺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鑫顺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拿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为7944011元,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拿口镇绿色农业(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庄上村肉牛养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4401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21〕11号)、《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7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根据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广应用3D电子摇球软件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通过3D电子摇球软件抽取入围投标人及中标候选人。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本项目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南建筑〔2022〕8号)、《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南平建筑业激励政策本项目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邵建建〔2022〕14号)文件规定实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5日23时59分通过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网址:( http://www.swsggzy.cn/swebid/website/index.js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08日17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南建筑(2022)8号文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其他电子保函((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投标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邵公资交〔2021〕2号)【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09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鑫顺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拿口镇
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6711054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严羽大道19号严羽艺术品商场3幢A301号
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1545590586@qq.com
电话:17759902663
传真:/
联系人: 肖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邵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建水利
网址:http://www.swsggzy.cn/swebid/website/index.jsp
联系电话:0599-622068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9-6323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9-632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