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fw-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3FW-1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25万元,招标人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市场开发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
南路2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2
号)
七、其他
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对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2023FW-14
2.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项目起点桩号 K212+961.341, 位于固阳县金山镇西南梅岭山村北侧,顺接国道
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公路项目终点拟定于本项目与G6京藏高速交叉处北端,顺接国道210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工程东河北互通,终点桩号K263+641.850。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范围完成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咨询服务全部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4.评审办法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5.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5.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交投项目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市场开发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2号)购买磋商文件。竞标人领
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磋商文件领取。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委托人为经办人,经办人需提
供身份证原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企业详细联系信息:包括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开具发票信息及电子
邮箱等内容(单独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2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5.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
南路2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72-5885904
电子邮件:24078566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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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最低 数量 注:磋商阶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其余人员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023FW-14 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 或勘察设计咨询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以人员资历表为准)。 2、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商项目类似的公路项目可行性报告咨询 1、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1
标段编号 要求 2023FW-1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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