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jcg2018051号
预算金额67.52万元
招标公司望江县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工1555519318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望江县公共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成交公告

望江县公共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望江县公共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

项目编号:WJCG201805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821

采购日期:2018828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云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工业集中去琥珀路99

成交金额:陆拾柒万伍仟贰佰玖拾陆元整(¥:675296.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触摸屏

深圳市友昌振兴电子有限公司、YCZXYCZX

5

7300

2.

电脑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正、武极主机,方正显示屏

80

4038

3.

打印机

深圳奥思设计(惠州)有限公司、佳能、C3020

1

20572

4.

打印机

成都普景科技有限公司、夏普、(SHARP2008UC

1

17000

5.

投影仪

深圳松下投影机厂家、松下、(PanasonicPT-WX3900

3

6348

6.

UPS

山东万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克雷士、克雷士

6

876

7.

路由器

英华达、小米、MI

1

250

8.

配线架

深圳市郎恒科技有限公司、APESD、超五类

5

228

9.

机柜

金喜利、金喜利、(JINXILI

4

1510

10.

交换机

上海汇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TP-LINKSG1024T 24口千兆交换机

6

684

11.

服务器

深圳市日进鑫科技有限公司、戴尔(DELL)、 R430

4

15746

12.

录音笔

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纽曼(Newsmy)、录音笔 V03

1

1255

13.

柔光灯

上海金贝摄影器材实业有限公司、金貝、SPARKII-400W

4

4720

14.

闪光灯

上海金贝摄影器材实业有限公司、金贝、新款DPIII

2

4400

15.

相机脚架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思锐、(SIRUIA1005+Y10

1

557

16.

顶部灯

雷士照明、雷士、NVC

2

213

17.

相机

株式会社尼康、尼康、D850

1

43180

18.

定焦镜头

株式会社尼康、尼康

1

12951

19.

中焦镜头

株式会社尼康、Nikon尼康、70-200

1

20320

20.

长焦镜头

株式会社尼康、Nikon尼康、70-200

1

20320

21.

室内显示屏

/

1

44450

22.

成品背景幕布

/

1

887

23.

摄像机

索尼、索尼、FDR-AX45

1

7340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庆有 曹明霞 高艳

采购人名称:望江县商务局

地址:东洲路与回龙路交叉口世纪华联大酒店7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方式:1370556931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项目负责人:任工 联系电话:15555193187

公告期限:2018 8 30日至 2018 8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望江县商务局或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联系电话:1555519318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6-7187919

2、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望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6-717122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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