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南昌雯君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HZ[DY]2019006-1的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2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鼻窦负压置换仪 | 1 | 台 | 国内 | 77900 | 77900 | 东舟医疗 | DZBF-I | 无 | ||||
合计: | 77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柒仟玖佰元整(¥77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卖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买卖双方同意,合同货物由买方验收并以买方的验收意见为准。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后经买方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6.2合同货物验收时,由买方签署采购验收报告。 6.3卖方应派代表参与验收过程,卖方未派代表参与或对验收意见有异议但未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的,视为卖方对验收意见无异议。如卖方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意见为准。 6.4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交付买方使用。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由卖方负责保管,合同货物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保期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保修 壹 年。保修期内卖方提供设施设备免费维修更换保修服务。 2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我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 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48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人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我司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3保修期结束后,卖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4技术培训:卖方应向买方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操作使用及基础维护的培训,直至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能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5卖方向买方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鼻窦负压置换仪主机 1 台 2 电源线 1 根 3 负压管 2 根 4 吸枪 1 套 5 吸枪弯管 2 只 6 储污瓶 2 个 7 吸枪钢针 1 根 8 管夹 1 个 9 产品手册 1 本 10 操作卡 1 张 。
甲方: | 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 乙方: | 南昌雯君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东张镇清源路南157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南台乡桥头路11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晏菊萍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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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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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980109830 |
联系方法: | 1338152853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云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60 501 540 000 004 33 |
签订地点: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