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95.00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zfcg2020-g-006
预算金额395.00元
招标公司昭平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贝汉光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游0774-512813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2
公告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昭平县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昭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昭平县财政局,招标编号:ZPZFCG2020-G-006,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发售)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PZFCG2020-G-006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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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B标段 1 394.98 昭平县木格乡大旦村里源至公单道路扩宽建设项目;昭平镇裕礼村岭墩便民桥建设项目;黄姚镇巩桥村对步片和杨村村道亮化项目;昭平县樟木林镇水龙村水口屯便民桥建设;昭平县凤凰乡水源至马腰道路硬化工程;昭平县仙回乡盘古村伏龙屯便民桥建设项目;昭平县五将镇三界村亮化工程项目;昭平县五将镇义德村荣木、九冲和龙强屯亮化工程项目;昭平县五将镇天保村公垌便民桥和挡土墙建设项目;昭平县五将镇义德村九冲至蒙山道路扩宽延长线项目。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5-13 至 2020-05-20 17:30:00

上午: 08:00-11:30

下午: 15:00-17:30

2.获取(发售)地址: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55号,联系电话:0774-5128133)。

3.标书售价(元): 25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2 15:30:00

七、 投标地址: 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1楼)。

八、 开标时间: 2020-06-02 15:30:00

九、 开标地址: 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1楼)。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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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B标段 4000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西支行 660400079328400010 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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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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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游

联系电话: 0774-5128133

传真: 0774-5129033

地址: 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2、采购人名称: 昭平县财政局

联系人: 贝汉光

联系电话: 13707849503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姚工

监督投诉电话: 0774-6689708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2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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