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副井提升机提升绳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gkjchgzhd24031411366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正义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2024副井提升机提升绳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2024副井提升机提升绳公开招标AGGKJCHGZHD240314113668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4副井提升机提升绳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钢丝绳生产厂家应有近3年在国内深井使用的实例,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举钢丝绳使用的起始年限、使用地点、维护及保养状况等,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经营型企业需提供代理品牌的销售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矿用产品标志证书(KA)或煤安证书(MA)。

其他要求:1、企业类型:生产制造企业或经营型企业2、核算形式:要求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设立其他组织 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4、企业规模: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5、特殊设备、场地要求:不要求。 6、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能力。 7、特种许可证要求:矿用产品标志证书(KA)或煤安证书(MA)。 8、ISO质量管理认证要求:需要提供包含本经营范围的质量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投标内容;流通型企业需提供本企业的质量管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所投代理品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业绩要求:钢丝绳生产厂家应有近3年在国内深井使用的实例,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举钢丝绳使用的起始年限、使用地点、维护及保养状况等,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经营型企业需提供代理品牌的销售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10、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11、其他要求:送货时需要提供进口报关单、钢丝绳国内第三方委托检验报告。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产品必须符合技术协议要求。14、经营型企业需上传产品代理授权(项目授权、临时授权及转授权无效)。15、若两家投标,转询比采购;若一家投标,转谈判采购。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6日08时00分2024年03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设备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苏家街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纪桂娟

联系人:

邓正义

电话:

13841903685

电话: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0315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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