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永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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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08-07 |
报名开始日期 | 2017-08-07 09: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7-08-11 18:00:00 |
招标类别 | 施工 | 代理机构 |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人员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 | ||
其他资质要求 | null |
永宁县闽宁镇万头黑毛驴养殖繁育示范基地道路硬化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万头黑毛驴养殖繁育示范基地道路硬化二期工程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治区民委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宁夏润腾跃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2.2 项目概况:新建基地内3#道路(南环路)长460m,路宽6m,道路结构从上至下依次为15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砂浆+20cm天然砂砾基层,配套安装混凝土平道牙等。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提供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00号
联 系 人:纳金红 联 系 人 : 伏东良
电 话:13995473344 电 话 : 0951-6158771 18309606090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