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高邮市捍海路(一期)断面改造工程检测
建设单位
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项目北起通湖路,南至文游南路
工程
概况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6.25km
投资额
工程造价约33060万元
(检测费最高限价198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道路长度
6.25km
道路等级
城市主干道
最大宽度
断面总宽100m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约5个月)
最大单体面积
/
预计开工
2017年8月
招标内容范围
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检测(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具备建设工程质量市政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资质,均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道路、桥梁、桩基等相关检测参数)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具备建设工程或公路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
其他:
(1)本工程检测机构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地实验室。
资审方式
资格预审
公告时间
2017年8月5日- 8月9日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17年8月9日18:00
报名方式
网下集中报名,地点:高邮市长生路规划局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9日 9:00-11:00、15:00-18:00
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满足公告要求)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联合体单位相关证书复印件均需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以上材料一正三副,复印件部分提供原件报名现场复核。
投 标
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招标公告栏附件
招标人: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俊 电话:15252516788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邮编:225200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514-86550300-8809
传真:0514-86831819
备注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邮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工程名称:高邮市捍海路(一期)断面改造工程材料检测
招 标 人:高邮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7年 8 月 5 日
一、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
高邮市捍海路(一期)断面改造工程材料检测
建设地点
高邮市捍海路(项目北起通湖路,南至文游南路)
发包内容
材料检测图范围内的材料检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材料检测
结构类型
标段规模
道路全长6.25km,规划断面总宽100m
造价
工程造价约36634.444万元
(材料检测费最高限价198万元)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
工 期
同施工期(约5个月)
资金状况
良好
其 他
无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7年8月15日15:30(如遇时间调整,以最终确定通知为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4、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5、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具备建设工程质量市政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资质,均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道路、桥梁、桩基等相关检测参数)并在有效期内 ,且信誉良好的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或公路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
6、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8)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申请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本项目实行网下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5:30。
各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15日15:30之前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参加资格审查。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
资格审查应包括收下内容
(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资格审查时需将原件带到资审现场,进行原件复核)
(一)(1)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出具); (3)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4) 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已完成工程情况一览表;(5)拟投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检测人员表; (6)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检测设备情况;(7)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出具)。
(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4)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出具);(5)联合体协议书;(6)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免缴证明)。
四、潜在投标人的确定
9、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资格。招标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10、资格预审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递交。
11、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未按资格预审规定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授权书须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人签字)。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3)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的基本要求。
(4)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多份资格审查申请书,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仍不加以说明的。
(5)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6)未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8)未对资格审查文件作出真实性承诺的;
(9)未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未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本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
(12)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12、申请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材料检测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投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我方将于资格预审后(最终以“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示的时间为准),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结果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152525167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4-86550300-8809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万元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材料检测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对投标保证金代为集中管理,并开设专用账户。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7]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需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账户名: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话0514-846399058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01746340052508535
开户行2: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账 号:465065864003
开户行3: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供核验。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本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资格预审不合格以及未被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在潜在投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5.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携带该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办理退款事宜。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6.2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3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附件:
(封面)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人(盖章): (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需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3、企业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投标登记负责人已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5、拟投入的材料检测人员表
6、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检测设备情况
7、承诺书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11、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本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或缓缴证明;
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资 质 等 级
单 位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联 系 人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人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3、企业近二年已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合同价格
(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开、竣工
时间
质量评定
结果
奖惩情况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
部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
场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
功率
(KW)
生产
能力
(M/H)
自有
或租赁
7、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授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授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司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即对投标报价、检测设备、检测人员、试验检测工作大纲、业绩和信誉等项,逐项评价打分,推荐综合分值高的投标人中标。在评分时,除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外,还应结合投标人已完和正在履行项目中的履约状况等因素,力求评审结果的客观、准确、全面。
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评分内容、办法及分值如下:
(一)商务评价(满分40分)
本项目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上限,上限价为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1、计算评标基准价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开标会上被宣读的不高于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将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计算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投标价等于评标计算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计算基准价壹万元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壹万元的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且最低得分为0分。
(二)技术评审(满分60分)
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拟投入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和经历、试验检测工作大纲、业绩和信誉五项影响因素,并逐项评分。具体评分内容及依据如下:
1、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满分15分)
根据拟投入设备的种类是否齐备,技术性能是否先进,数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是否符合本项目试验检测特点进行评分。
2、拟投入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和经历(满分20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业绩及工作年限等方面进行评分。
3、试验检测工作大纲(满分25分)
(1)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根据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试验检测的内容、方法、试验检测频率、试验检测手段、试验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2)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根据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试验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试验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试验检测进度的措施、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3)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
九、中标方法
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报价较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