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钢结构连廊设计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js-cgzb-2023-078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安0717-60371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钢结构连廊设计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S-CGZB-2023-078
2、项目名称: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钢结构连廊设计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3049.64元 
5、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钢结构连廊进行设计与施工。(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业绩要求:
6.3、(1)设计资质: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施工业绩: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与本项目相符。(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 2023 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本项目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复印件放至磋商响应文件中)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8、供应商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7、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正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9楼)。
3、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未按要求送达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
1、磋商时间:2023 年11月28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代表须凭下列证件登记签到: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官网、微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二路116号
联系方式:15871667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一安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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